非法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携带支、爆炸物等特定物品或发生爆炸、燃烧等事故的属于情节严重,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即使携带的爆炸物未达到最低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者也会被定罪处罚。只要主动、全部交出,数量达到最低标准的可避免犯罪处罚。
法律分析
非法携带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支、弹药、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携带支或者手榴弹的;(二)携带爆炸装置的;(三)携带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五百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一千克以上、雷管二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二十米以上的;(四)携带的弹药、爆炸物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生爆炸或者燃烧,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非法携带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爆炸物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拒不交出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的数量达到最低数量标准,能够主动、全部交出的,可不以犯罪论处。
拓展延伸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既遂的刑罚如何确定?
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既遂的刑罚的确定通常涉及多个因素。首先,法律对于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的刑罚设定了一定的幅度,具体刑期可能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其次,会考虑被告人的前科记录、是否自愿交代罪行、是否有悔罪表现等因素来决定刑罚的具体程度。此外,法官还会参考相关法律、判例以及司法解释,以确保刑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最终,判决的结果需要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及法庭的判断和裁量权。因此,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既遂的刑罚的确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做出决定。
结语
携带危险物品罪的刑罚因素复杂,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表现等因素来决定具体刑期。会参考相关法律、判例和司法解释,确保判决的公正和合理。非法携带危险物品罪既遂的刑罚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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