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企业法人或外聘法人都对企业经营要付责任,这两个法人对工商局来说只认企业登记时的法人,对法院等法律部门来说也只认营业执照登记的法人。外聘法人这个说法只能是企业内部说法,实则没有法律地位。区别就在这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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