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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火车停运的退票规则法律问题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如果是在窗口直接购买或网购车票已经换取纸质车票的旅客,接到停运短信通知之日起,至票面乘车日期30日内,旅客可以在30天内到全国任意火车站办理退票手续。通过铁路12306官方网站或铁路12306手机客户端购票,但还没有取得纸质车票的旅客,可以在网站直接办理电子客票退票手续。

法律依据:

国家铁路局《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第三十六条 因承运人责任使旅客不能按票面记载的日期、车次、座别、铺位乘车时,站、车应重新妥善安排。重新安排的列车、座席、铺位高于原票等级时,超过部分票价不予补收。低于原票等级时,应退还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

第四十九条 因承运人责任致使旅客退票时按下列规定办理,不收退票费:

1.在发站,退还全部票价。

2.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已乘区间不足起码里程时,退还全部票价。

3.在到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使用部分票价差额。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码里程按起码里程计算。

4.空调列车因空调设备故障在运行过程中不能修复时,应退还未使用区间的空调票价。

第五十条 发生线路中断旅客要求退票时,在发站(包括中断运输站返回发站的)退还全部票价,在中途站退还已收票价与已乘区间票价差额,不收退票费,但因违章加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车票不退。如线路中断系承运人责任时,按本规程第四十九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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