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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的概念及成立要件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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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

教唆犯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

第一,主观上必须有教唆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

第二,客观上必须有教唆的行为,且被教唆者基于教唆行为实施了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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