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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司法程序怎么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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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离婚的司法程序是:

1、准备材料,包括证据材料、结婚证明和起诉状等;

2、至管辖地法院立案;

3、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双方当事人,并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准备开庭审理;

5、法院进行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

6、执行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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