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基金公司在销售基金产品时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欺诈行为包括虚假宣传、隐瞒信息等,基金公司应当承担因此产生的合理损失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一条: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以虚构事实、隐瞒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误导基金持有人或者潜在基金持有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违反法律、行规等规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广告发布者就广告活动所产生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三条: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主张证据不足,应当由谁举证能力较强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综上所述,基金公司在销售基金产品时,如果存在欺诈行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且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循诚信原则,接受关于证据不足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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