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是指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那么失业金如何领取呢失业金能不能一次性领取呢其实是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不过每个地区领取的手续与条件不一样,具体材料的问题,请向户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一、享受一次性领取失业待遇条件。
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所需资料。
1、《失业保险一次性待遇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申请人不是营业执照上的法人代表时,还应提供相关的股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申领失业保险金程序。
失业人员持申领所需资料到市社保局办理申领手续(每月1~20日办理),待遇于审批完毕的本月划入失业人员社会保障卡账户。(每个地区的申领手续不一样,具体按当地的社保局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来操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劳动法》第七条 失业人员符合法定条件的,享受下列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本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规定参加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第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一)缴费年限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二)缴费年限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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