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害人在民事案件中享有拒绝和解的权利。即使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仍有权拒绝接受和解协议。这是因为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不会影响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二条 原告和被告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达成和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在和解书面确认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百二十三条 被害人在民事案件中享有拒绝和解的权利。
第二百二十四条 原告和被告达成和解协议后,可以依法进行调解或者判决。和解协议不影响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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