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度搜索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点击进入,下拉到最下方,点击“生育服务证办理”;
2、点击办理生育登记;
3、阅读登记须知,选择在线办理;
4、按照系统提示填写夫妻信息。登记成功后,需要领取《生育服务证》的夫妻,按系统提示选择领取《生育服务证》的方式。(①自行就近领取、②计生员送证上门)
准生证申请办理指南——计划生育服务证即过去常说的准生证,体现了服务于广大育龄妇女的指导思想,用途也更广泛,这个证集合了准生证。查环等一证多用功能,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在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目录
1办理条件
2所需材料
3办理流程
4办理时间
5办理地点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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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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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材料: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其他材料:
A.女方到指定地点去检查,开怀孕化验单或诊断证明;
B.双方1寸免冠照片1张。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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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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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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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方户口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办理。
登记须知
1、夫妻双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夫妻双方自愿通过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网上生育登记。
3、夫妻双方必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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