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政府批准,同意贾悉游山汪区青山泉镇青山泉村、房上村集体农用地32.3019公顷(其中耕地30.296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苏政地C〔2021〕010号)。
法律依据:
《贾汪区人民政府拟征地公告贾拟征》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徐挖工程机械履带式液压挖掘机项目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属于《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的第(五)项情形,用于成片开发类建设磨春活动,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拟征收范围:
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白集村。东至沟渠,西至新时代大道,南至江苏钛得新材料公司,北至沟渠。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四、工作时序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贾汪区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于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6日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睁中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有下列行为:
(一)不得抢栽抢种;
(二)不得新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不得突击装修房屋;
(四)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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