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有住房拆迁中认定共同居住人的标准是:在被征收房屋处自作出房屋征收决定时具有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的人。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补偿产权人,产权人应当补偿共同居住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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