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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公司认定为事故主责,但自己并不认同,如何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维权?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被保险人认为保险公司的事故主责认定存在误判时,可通过使用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维权。第三者责任险是一种保险形式,保险公司承诺为被保险人提供责任保障,在被保险人因为意外事故而需向第三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若保险公司认定事故主责由被保险人承担,但被保险人认为存在误判,可向保险公司提供相关证据,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认定责任,或者在第三方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时,被保险人可将此事提供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提出保险金给付请求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或者变更合同。但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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