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开用人单位超过2年的,不能要回。劳动监察投诉不能超过2年,仍在用人单位上班的,可以要回。劳动关系存续期内的,不受上面2年的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加班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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