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由申请人举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工伤可包括紧急情况下从事重要工作、科学试验、职业病、意外伤害、职责伤害、维护公众利益活动、工作相关事故、交通事故等情况。其他情况可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认定。
法律分析
一、申请工伤认定由谁举证
1、申请工伤认定的,由申请人举证。
2、申请人需要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哪些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8、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如何确定?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的确定主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由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伤职工需要提供与工伤有关的证据,如医疗证明、事故调查报告等。用人单位则需要提供与工伤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工伤报告、工资单等。工伤认定机构会综合考虑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和认定。具体的举证责任分配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都有举证的责任,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工伤认定的申请。
结语
工伤认定的举证责任由受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并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伤职工需提供医疗证明、事故调查报告等证据,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报告、工资单等证明材料。工伤认定机构将综合评估各方提供的证据和材料,进行认定。具体的举证责任分配可能因地区和情况而异,但一般来说,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都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八条 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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