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辞职可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个人提出离职有多种情况,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况可立即离职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和经济补偿金,提前30天书面离职也可离职,未提前离职且无违法情况则需承担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一、劳动者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有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辞职如果是因为单位有不支付或迟延支付劳动报酬、不缴纳社保、不提供劳动需要的最基本保护的情形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提出离职有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结语
劳动者主动辞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是因为单位未支付或迟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未提供劳动所需的基本保护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个人提出离职有不同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规定的情况,可以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剩余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三是未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则属违法,用人单位可要求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和招聘费用。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劳动管理第二十条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职位聘任第一百零二条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确定机关与所聘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九章监督与惩戒第六十五条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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