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买卖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而专属管辖范围包括因不动产纠纷、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继承遗产纠纷等引起的诉讼,故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管辖。
二、房屋买卖纠纷应该如何起诉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
1.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并撰写一份起诉状向提起诉讼;
2.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并进行开庭审理和判决;
3.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
三、专属管辖和仲裁协议谁优先
如果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事先约定了仲裁,则按照仲裁协议进行处理。如果不履行仲裁裁决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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