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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社保可以转为职工社保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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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可以转为职工社保的,当事人在参加工作之后,即可以由用人单位代其缴纳社保;社保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我国法律规定,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是为切实保障灵活就业人员这一特殊劳动群体的社会保障权益,国家针对不同类别的灵活就业人员推出不同的社保优惠。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本人要持证明灵活就业状态相关凭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进行灵活就业认定,填写《灵活就业情况登记表》,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认定后予以就业登记,并在《就失业证》中记录从事灵活就业有关情况。

灵活就业和职工保险的不同如下:

1、缴费可选险种不同,在职员工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可以交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工伤保险;

2、缴费比例不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职职工缴费比例8%,灵活就业缴费比例20%;

3、生育待遇不同,在职人员有生育保险,可以有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不能交生育保险,没有生育津贴;

4、退休待遇成本不同,在职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相同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和退休年龄相同,理论上退休待遇完全一样,但是两者付出的成本完全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益记录,定期将个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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