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成立方式包括:改建设立和投资设立。公司设立方式:
1、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
2、股份公司可以采用发起、募集设立的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授权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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