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的认定:
1、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公务员滥用职权罪的成因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玩忽职守犯罪如何认定
认定玩忽职守犯罪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认定:1、玩忽职守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玩忽职守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玩忽职守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本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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