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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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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申报增值税的操作流程如下:
1、查看税务登记信息,增值税是每个月申报还是每个季度申报;
2、收到增值税专票抵扣联后,及时在认证系统中认证;
3、每月初用税控盘抄税,上报开票信息;
4、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如果不懂网报,也可以每月去税务大厅申报,大厅可以申报所有税种;
5、申报完成后扣税;
6、申报完成后用税控盘进行清卡,防止税控盘被锁;
7、至此,增值税报税完成。
综上所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很大的作用,购买方在开票后需妥善保管发票,避免丢失或损坏,以免给后续操作造成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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