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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法63条规章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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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是关于行人禁止行为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来进行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章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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