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意义、能对孕妇执行死刑以及中国的死刑执行情况。死刑缓期减刑的标准包括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确有重大立功表现或故意犯罪并查证属实。在执行死刑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由执行机关将罪犯交付执行。执行死刑前,可以准许罪犯会见其亲属或其近亲属,但故意犯罪的情况下则需停止执行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此外,文章还提到了关于死刑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程序。
法律分析
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并不是立刻就会执行。如果是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还需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才会下达死刑执行命令。根据命令,原审法院应在收到通知后的7日内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比其他的刑罚要严格得多。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一种刑罚制度。死刑缓期减刑的标准:
1、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如果在二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于故意犯罪,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立即执行。
二、能对孕妇执行死刑吗
能对怀孕妇女执行死刑。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之前如果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在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执行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院长签发停止执行死刑的命令。经过审查核实,如果认为原判决是正确的,必须报请核准的人民法院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如果查明罪犯确实是正在怀孕的妇女,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三、中国的死刑是如何执行的
第一,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后,逐级发回到原审法院执行;第二,执行之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准许死刑犯会见近亲属;第三,执行时同级的检察院要派员在现场监督,审判人员还要对死刑犯检明正身,听取遗言等等。第四,判处死缓的,可以由高院核准,发回原审法院,然后交给公安机关进行收监即可。
结语
死刑的执行需要经过多个程序和核准,比其他刑罚更为严格。在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亲属或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一种刑罚制度,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能对怀孕妇女执行死刑,但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在执行死刑时,如果发现罪犯正在怀孕,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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