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交通违章处理的时间一般来说,应当在交警的开单之日起的15天内要上车管所办理或者交警大队处理。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