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无需做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场所内受到事故伤害、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外出期间因工受伤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都应认定为工伤。如果经过医疗治疗后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不达到伤残标准,无需进行伤残鉴定。
法律分析
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是否需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
工伤赔偿通常需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进行决定。伤残鉴定是对劳动者工伤后的身体损伤程度进行评估的过程,其结果将直接影响到工伤赔偿的金额和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伤残鉴定由具备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通过对劳动者的伤情、残疾程度等进行评定,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工伤赔偿的计算和支付将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通常伤残等级越高,赔偿金额越高。因此,工伤赔偿的决定一般需要依据伤残鉴定结果来进行。但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工伤赔偿规定可能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结语
工伤认定后,若单位和个人均无异议,且经过医疗治疗后未影响肢体功能障碍,不必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包括工作时间内事故伤害、工作前后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事故伤害、工作职责履行中暴力等意外伤害、职业病、因工外出期间伤害或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非本人责任交通事故或火车事故伤害,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通常,工伤赔偿需依据伤残鉴定结果决定,该鉴定由资质机构评估劳动者的伤情和残疾程度,进而确定伤残等级,影响赔偿金额和方式。然而,具体工伤赔偿规定因地区和国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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