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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退休职工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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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

报销比例:

前提条件: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60%;

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90%、二级医院80%、三级医院70%

注:同样情况下,二档比一档的报销比例高10个百分点,最高不超过95%

普通门诊

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为:450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700元、三级医院900元,社区卫生医院:400元

注:年度当中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从第三次住院开始,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普通门诊

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医院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

需注意的是,城镇居民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450元。 该内容由 吴晓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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