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后带孩子去外地需要对方同意么

离婚后带孩子去外地需要对方同意么

来源:意榕旅游网

必须要经对方同意,离婚后另一方有孩子的探望权和知情权,如果要带孩子去外地读书,还是好好与对方商量,征得对方同意后再带。

变更抚养权的要求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的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体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2、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变更子女抚养权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再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户政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