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三个月的时间说明犯罪嫌疑人案情复杂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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