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没有要求,但是校车一般都是在学校辐射范围内接送学生。
法律依据: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