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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但未发生性关系怎么判刑

来源:意榕旅游网

法律分析:

采用暴力手段威胁他人与自己发生性关系但没有发生的,可以按强奸未遂进行处罚,一般是按强奸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也可以按照犯罪中止进行从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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