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有以下程序:
1、专利申请人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
2、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公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第三十四条
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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