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3、取保候审申请书。
一、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资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
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申请人提交证明材料时,应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事故认定书复议需要哪些资料
事故认定复核需要的材料包括:1、交通事故再鉴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应当提交当地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5、申请委托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材料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议材料包括: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67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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