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东西一般不会留案底,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盗窃罪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在超市偷东西若是低于500元,一般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超市偷东西,如果经过处理就会留有案底的。案底的性质是不同的,盗窃数量较小不构成犯罪的案底只是行政处理,也不会影响以后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如果数量较大,超过3000元以上的就构成盗窃罪,经过审判就会留下犯罪案底的。
如果在超市盗窃行为虽然报警,但是金额不足以构成盗窃罪,会有报警记录,就是你说的案底。这个案底的影响相比较刑事案件的影响相对较小。如果报警并且构成盗窃罪,就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依法判决,这个案底对你来说就很麻烦了。依法被判刑罚的,出狱之后工作都有报告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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