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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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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市直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 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市直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干部人事工作职责的科室正职以及、市直属副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副职,实行直接任免管理;对市直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除承担干部人事工作职责科室正职以外的其他中层正职干部,隶属主管部门管理的副县级单位副职以及正科级单位正职的任免,实行事前备案管理;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实职干部,以及市直党群部门、、政协机关和、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任免,实行职数审批管理。 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是: 1、酝酿调整方案。市直单位党组()根据单位科级干部职位空缺情况,在班子内部充分酝酿科级干部调整配备方案。 2、事前沟通。市直单位党组()在充分酝酿、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由分管干部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向组织部干部科室汇报干部调整方案和拟任免干部的基本情况。 3、初步审核并反馈意见。组织部干部科室对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核,报请部领导审定后,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单位党组()。 4、民主推荐。单位党组()组织进行定岗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单位党组()按照《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拟提拔对象和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实职的对象进行考察,同时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6、讨论决定。单位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听取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 7、任职公示。对新提拔的拟任人选和由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实职的拟任人选,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的任职公示。公示时可不公示具体拟任职务。 8、呈报审批(备案)。公示期满后,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单位党组()向组织部呈报审批(备案)或审批职数的材料。市直口单位科级干部在呈报审批之前,须征求委的意见。 (1)呈报审批(备案)的材料包括:单位党组()请示一份;党组()研究本次干部调整的专用会议记录本(原件);党组()会议纪要一份;拟提任干部的人事档案;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拟提任干部的考察材料(包括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和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一式两份;呈报审批的干部名单表一式十五份。 (2)呈报审批职数的材料包括:党组()请示一份;党组()会议纪要一份;拟提任干部的人事档案;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拟提任干部考察材料一份;科级职数审批表一式三份;呈报审批的干部名单表一式三份。 9、研究审批。组织部干部科室召开科务会审核单位党组()的呈报材料后,提请部务会研究决定直接任免和备案管理的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根据部务会的研究结果,干部科室草拟干部任免文件,经分管部领导审核后,报签发。对科级干部职数审批事项,由干部科室召开科务会研究后,报分管部领导审定并签发职数审批表。 10、下发任免通知。单位党组()收到组织部的干部任免通知、备案批复和职数审批结果后,必须在15日内正式下发干部任免通知,同时抄送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 11、材料归档。单位干部人事科室要及时建立干部任免文书档案,将本次干部调整中形成的调整方案、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汇总材料、考察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和报批文件材料等集中整理,建立一套完整的干部工作文书档案。同时,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填入任免文号并加盖党组印章)、考察材料原始件各一份存入干部的人事档案。 附:干部任免文件式样 式样之一:适用于呈报干部人事工作科室正职和、市直属副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副职的任免审批。 文 号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请示 吉安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或陈述理由和原因),经×年×月×日党组会议研究,一致同意: ×××同志任吉安市××局人事科科长;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人事科科长职务。 此呈,请予审批。 吉安市××局党组(盖章) 200×年×月×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等) 请示 吉安市××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注:文中一至二人的,其姓名都上标题,三人及以上用“等”。下同。) 式样之二:适用于呈报市直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除承担干部人事工作职责科室正职以外的其他中层正职干部、隶属主管部门管理的副县级单位副职以及正科级单位正职的任免备案。 文 号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备案的请示 吉安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或陈述理由和原因),经×年×月×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同志任吉安市××局××科科长; ……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科科长职务。 此呈,请予备案。 吉安市××局党组(盖章) 200×年×月×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等) 请示 吉安市××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式样之三:适用于呈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副科级实职干部,以及市直党群部门、、政协机关和、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任免的职数审核。 文 号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审核职数的请示 吉安组织部: 因工作需要(或陈述理由和原因),经×年×月×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同志任吉安市××局××科副科长; ……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科副科长职务。 此呈,请予审核职数。 吉安市××局党组(盖章) 200×年×月×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等) 请示 吉安市××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式样之四:适用于正式下发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文 号 关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 吉安组织部吉组干字[200×]×号通知,决定: ×××同志任吉安市××局人事科科长;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人事科科长职务。 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吉安组织部吉组干函[200×]×号文备案同意: ×××同志任吉安市××局××科科长; ……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科科长职务。 局党组研究决定,并经吉安组织部审核职数同意: ×××同志任吉安市××局××科副科长; …… 免去×××同志吉安市××局××科副科长职务。 吉安市××局党组(盖章) 200×年×月×日 主题词:干部任免 ×××(等) 通知 抄送:吉安组织部、吉安市人事局、各县(市、区)××局(对口部门) 吉安市××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黄石市环保局科级干部任免工作流程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组织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流程。

一、干部任免前期工作

1、职位分析。在分析局机关科室和二级单位班子及副科级职位的基础上,根据职位要求,政工科先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草拟干部任免工作预案,需采取竞争上岗的根据相关规定程序制定专门工作方案。

2、初始提名。初始提名包括: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直接提名,局属二级单位推荐提名,领导干部按规定实名推荐提名,其他形式推荐提名。

3、沟通。因职位空缺等原因需要调整干部,由相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局党组或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并与政工科沟通,提出调整意见或建议。然后由局党组和分管干部工作领导沟通,形成初步意见,再由局党组或分管领导根据初步意见与局党组成员及有关被调整干部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形成调整初步方案。政

工科根据局党组同意的初步方案形成《向局党组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有初始提名人选的准备《干部任免审批表》。

4、党组会酝酿。党组会酝酿是否同意启动该干部事项。政工科提供上会材料(上会前送党组审查):《向党组汇报建议启动的干部事项》、《干部任免审批表》,经党组会原则同意后,方可启动干部推荐考察等程序。其中,正科级干部及大批量调整干部或有越级提拔等情况时,须与组织部沟通,征得同意后方可启动。

二、民主推荐

5、民主推荐材料。政工科就民主推荐的有关事宜(人选范围、资格条件、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向党组和分管领导汇报,原则同意后,准备民主推荐相关材料。(会议推荐讲话稿、民主推荐表、干部名册等)

6、会议投票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进行会议投票推荐。民主推荐会议由分管领导主持,政工科负责推荐票的回收和统计。

7、个别谈话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在会议投票推荐后进行。会议投票推荐票数相对集中(40%以上时),个别谈话推荐可结合考察工作一并进行。

8、报告推荐结果。填写民主推荐结果报告单,附得票集中人选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向分管领导和党组汇报。如果两种推荐结果比较分散,根据局党组商定的意见,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推荐。

9、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推荐情况,政工科综合分析,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报分管干部工作的局领导和党组同意后提交局党组会,确定考察对象,成立考察组。

试用期干部到期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进行转正考察。 三、组织考察

10、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政工科将拟考察人选名单报纪检组监察室书面征求意见。

11、考察。政工科与相关单位主要领导沟通考察工作事宜后进行考察,相关单位提供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材料,考察结束后,形成《干部考察汇报提纲》、《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

试用期干部的考察要对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基本称职票与不称职票之和超过40%,经考察不胜任试用职务的,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试用任职。

12、汇报考察情况。政工科向党组、分管领导汇报干部考察情况,提供《干部考察汇报提纲》、《报局党组讨论的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党组同意后提交党组会讨论。

四、党组会研究决定

13、向组织部报告。召开党组会之前,政工科向组织部干部监督科报告,邀请组织部相关人员列席党组会。

14、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政工科提供《报局党组讨论干部名单》、《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等,附征求局纪检监察意见情况。党组会经过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五、办理任免手续

15、任前公示。政工科向机关科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党组会决定,根据任前公示制的相关规定对拟任职务进行任前公示。在

公示期内收到的举报件报分管领导、局党组同意后,派专人核实,并根据核实结果,提出是否影响任职的建议。对建议取消任职的,分别向分管领导、局党组和局党组汇报。

16、任前谈话。公示结束后,按照局干部谈话的规定,正科级干部由党组或委托分管领导进行任前谈话,副科级干部由分管领导或委托政工科科长进行任前谈话。其中,正科级干部,按任前备案规定,由政工科向组织部报送备案请示及有关材料,经组织部同意后,进行谈话,政工科做好谈话的有关衔接和记录工作。

17、印制任免文件。政工科按照拟文的规定印制党组任免文件。 18、宣布任免决定。正科级干部由党组或委托分管领导到单位宣布,副科级干部由分管领导或委托政工科长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任免决定。宣布任职后,调整干部一周内到任。交流任职的,由交接单位双方到局政工科接送。

六、干部材料分发和归档

19、分发文件。按照发文范围,政工科及时分发任免文件,并及时在市局网上发布任免信息。

20、任免材料归档和办理相关手续。宣布任职到任后,政工科应在30天内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归入干部档案。其它文书材料归入干部管理档案,并办结行政、工资、档案等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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