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南宁市的城市风貌,对建筑风貌艺术评审项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简化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现将建筑风貌艺术评审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负面清单公布如下:
一、须报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审议的具体范围 (一)城市重点地段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
1.南湖公园、邕江两岸等重要区域水系控制线两侧约一个街区的范围。
2.民族大道两侧约一个街区的范围。 3.青秀山风景区及周边约一个街区的范围。
(二)达到一定规模的、对景观有重大影响的单体建筑或建筑群:
1.地上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的综合体项目; 2.建筑高度≥100米的超高层项目。
(三)涉及纪念性、标志性或处于城市制高点的建、构筑物的设计方案。
(四)经市自然资源局审定需上会的其他项目。 二、负面清单
(一)上述(一)至(四)的审议范围外的其他项目,免予评审。
(二)市政工程、公园绿地配套附属用房,免予评审。 (三)由财政投资的项目,免予评审。
(四)五象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内项目,按程序报管委会审议。
(五)已有城市设计的区域由技术审查机构按城市设计要求进行控制。
附图:建筑风貌艺术评审会审议的具体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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