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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公司会议纪律,规范议事日程,进一步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率。
第二条 原则
强调会前通知、会时签到、会中记录、会后落实四项要求。 第三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种例会及专题会议。
第二章 职责
第一条 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 第二条 职责
1、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行政例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负责部门例会及各种专题会议的监督。
2、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级各种会议的会场安排、设备的协调准备,负责管理保存所有会议纪要原件。
3、公司部门级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专题会的组织及相关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一条 会议分类
1、公司例会:原则上固定于每周五下午16:00召开,要求公司总经理(或负责人)、各部门经理、主管、组长参加;
2、部门例会:原则上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每周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须有签到和备案),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3、专题会议:指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的针对专项问题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二条 会议通知
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行政人事部。
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行政人事
部,并说明原因。
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三条 会议准备
行政人事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 第四条 会议纪律
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
2、参会人员提前5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公司例会需向行政人事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主管、队长、组长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人事部。
5、无故缺席会议,经理级乐捐100元/次,主管级乐捐50元/次,员工乐捐30元/次;迟到30分钟之内经理级乐捐50元/次,主管级乐捐30元/次,员工乐捐2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缺席论处,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另议(如多部门会议)。 第五条 会议记录
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两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行政人事部。原件(附签到表)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3、会议纪要按公司模板记录,会议迟到、未到人员名单附后。未按要求编写。 第六条 处罚规定
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乐捐清单,计入公司联益活动费用,乐捐须当场场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一条 例会如遇节假日,召开时间相应顺延。 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三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公司会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会议要求:
1、会议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着眼于有效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问题、安排部署工作。
2、会议应注重质量,提高效率。会前应做好充分准备,做到充分沟通,心中有数;对议而不决的事项提出解决的原则与方法;各类会议力求精干、高效,工作进展和安排应明确、具体、量化,杜绝空谈和形式主义。
3、讲求实效。会议议定的事项、布置的工作任务、提出的办法措施,与会人员要按照职责分工传达、贯彻,落实,力求取得具体成果。
4、严格会议纪律。会议主办部门应加强会议管理,做好会议安排;与会人员应认真准备、准时参会,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确因个人及公司紧急事务需要请假的,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二、公司各类会议 公司工作例会
1、公司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于每周五下午16:00召开。如有变动,由行政人事部提前通知。
2、公司工作例会出席人员为公司领导成员,列席会议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因故不能出席时,授权行政人事部成员主持。
3、公司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各部门负责人报告本部门上周工作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对照上周会议安排,逐项检查落实完成情况,提出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问题和工作建议;总经理解答问题,做出总结,做具体工作安排。
4、公司行政例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和记录,议定事项形成《公司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经行政人事部经理/主管审核后,由总经理/负责人签发。
公司专项会议
1、公司专项会议是公司领导依据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总经理委托,就专项工作召开的办公会议。
2、专项会议由总经理或其他公司领导成员召集和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3、会议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负责组织和记录,行政人事部配合。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专项会议纪要》,由专项工作主办部门起草,经行政人事部审核,报主持会议的公司领导签发。
部门例会
1、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但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开会时间、参会人员等,不得与公司会议冲突。
2、部门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该部门全体员工参加。 3、部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每名员工汇报上周工作情况,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建议和本周工作安排;与会人员讨论有关事项;部门负责人传达公司会议精神,通报公司近期总体工作安排和面临的问题;总结本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提出部门下周工作要点、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
4、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一名员工负责记录,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主持人、议题、发言概要、工作要点及时限要求。
公司及部门其它临时性会议,另行安排确定。 三、会议准备
1、提前准备好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落实并布置会场,准备好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
2、公司召开的公司级会议会务服务统一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3、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应向行政人事部书面提出,由行政人事部统筹安排。
四、会议组织
1、会议组织遵照“谁主办,谁组织”的原则 2、会议主持人须遵守以下规定:
主持人应不迟于会前5分钟到达会场,检查会务落实情况,做好会前准备。
主持人一般应于会议开始后,将会议的议题、议程、须解决的问题及目标、议程推进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必要的说明。
会议进行中,主持人应根据会议进行中的实际情况,对议程进行适时、必要的控制,并有权限定发言时间和中止与议题无关的发言,以确保议程顺利推进及会议效率。
属讨论、决策性议题的会议,主持人应引导会议作出结论。对须集体议决的事项应加以归纳和复述,适时提交与会人表明意见;对未议决事项亦应加以归纳并引导会议就其后续安排统一意见。
主持人应将会议议决事项付诸实施的程序、实施部门、达成标准和完成时限等会后跟进安排向与会人员明确。 五、会议纪律:
1、会间,一切通讯工具需调为震动或静音,如需接听电话的,需在会议场所外进行;
2、严格按照会议流程进行,如果对会议议题有异议,可在主持人提问时发言,或会下反映给相关负责人,严禁会间大声喧哗、吵闹。
3、会间不允许来回走动,如有急事需要离开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说明后方能离开。
4、会间禁止吸烟,休息时到指定的吸烟区进行。 六、参会人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1、应准时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到; 2、会议发言应言简意赅,紧扣议题; 3、执行会议主持人对议程控制的要求;
4、属工作部署性质的会议,原则上不在会上进行讨论性发言; 5、遵守会议纪律,与会期间应将手机调到振动或将手机呼叫转移,原则上不允许接听电话,如须接听,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离开会场接听;
6、做好本人的会议纪录。 七、会议记录
1、以专用会议记录本做好会议的原始记录及会议考勤记录,根据需要整理会议纪要;
2、会议记录应尽量采用实录风格,确保记录的原始性;
3、对会议已议决事项,应在原始记录中括号注明“议决”字样; 4、会议纪要于会议后2日内呈报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 5、负责会议考勤记录,并报会议主持人核准;
6、做好会议原始记录的日常归档、保管工作。 八、会议纪要和会议记录的发放、传阅、归档:
1、公司级会议纪要的发放或传阅范围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
2、各部门的会议记录,由本部门常设会议记录员负责日常归档、保管,同时将一份副本送行政人事部统一归档备查;
3、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其调阅应严格按照公司文档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会议跟进
1、会议决议、决策事项需要会后跟进落实的,按照部门职责分工由主办部门跟进落实,会议主持人另有指定的,从主持人指定;
2、会议跟进的依据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原始记录为准; 3、行政人事部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和催办,定期检查会议决议、纪要及会议记录及落实情况,并将督办和催办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并将作为考核当事人工作的依据;
4、部门会议的跟进落实、督促检查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安排。 十、公司级会议的保密
1、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将会议内容、讨论的有关情况向外泄露。
2、会议议决事项,应严格保密,除按规定履行职责需要外,与会人员不得外传会议讨论和议决情况。
3、故意泄漏、传播会议有关情况的,视负面影响的大小作出相应处罚。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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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事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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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管 理 制 度
编制日期: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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