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道德书面方针
泰安锦怡达服饰有限公司商业道德规范
泰安锦怡达服饰有限公司的政策是在从事各项业务时,遵守最高商业道德标准,遵守从事业务所在地的法律和符合当地优秀企业公民的标准。本政策适用于泰安锦怡达服饰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员工,无论其职责、级别或身份。
1. 公司所有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符合最高道德规范。员工确保公司公平对待客户,供应商和竞争对手,特别是遵守竞争规则。
2. 公司不对员工进行任何原因诸如种族、宗教、信仰或性别的歧视,公司尊重每一位员工以及个人的私生活。公司提倡在员工之间的交往过程中也能遵守本原则。
3. 公司在和政府部门、用户和供应商交往过程中,杜绝进行直接或间接贿赂、回扣、封口费或其它腐败行为。严禁直接或间接利用公司资金对任何组织或公职的任何候选人进行非法政治捐助。如前述捐助合法,必须公平、谨慎对待并必须得到总经理的批准。
4. 公司的销售和市场营销代理、销售代表和咨询顾问(“代理商”)只有在完全符合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才可保留和予以支付。所有合同和协议应是书面的。类似的代理商完成类似的工作的补偿应具可比较性,并须符合适用的详细政策。
5. 公司的资金和资产只能用于合法的和正当的公司目的。资金、资产的转移或支出的
声明用途应确实和实际用途相同。不管任何原因,公司不允许在帐簿和档案上输入错误或虚假的数据和记录,并且所有财务往来必须是准确无误的,并且适当地记录在帐簿和档案上。
6. 员工可为日常业务所需或受到的礼遇提供给对方相称的且合
乎惯例价值的礼品、娱乐或招待。只有在符合惯例并且不违反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才能向政府官员提供礼品、支付小费或招待。所有这些支出必须予以报告并记录在公司的帐簿上。
7. 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的信息或财产或公司内的职务发展不当的个人利益或机会。公司员工在业务活动中,不允许直接或以暗示的方式向任何客户、供应商和业务关联单位索要礼品并不允许接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珠宝、金银首饰等。
8. 所有公司员工,无论其职责、级别或身份,应避免个人(包括直系亲属)的直接或间接利益和公司利益相冲突。除非适用法律允许并且是通常公司经营中面向所有员工的项目,否则禁止对公司员工、高级管理人员或董事提供贷款。员工在遇到实际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利益冲突时,应及时通知直接上级以取得针对其个案的书面裁决。
9. 除标准的报酬(薪水和奖金)之外,提供给员工的所有利益也应完全符合国家法律(包括税法)、当地的惯例和公司的方针。
10. 在公司自身的影响范围内,公司将支持和尊重国际人权的保护,特别是杜绝强迫劳动和童工现象;并且将此作为遴选和管理供应商和分包商的一项标准。
11. 公司将支持应用预防性方案以应对环境问题,在公司自身的影响和能力范围内,积极承担环保责任,提倡开发和使用益于环境的技术。
泰安锦怡达服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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