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委托书之青柳念文创作
兹委托全权筹划自己(单位)坐落于的不动产登记事宜.
一、委托事项包含以下第项:
1、代为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登记资料.
2、代为就申请登记事项承受询问,并签字确认;
3、代为支付受理单;
4、代为支付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5、代为交纳不动产登记中所需交纳的费用;
6、其他
二、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仅限于上述事项,除此之外,均需自己(单位)确认.
三、自己(单位)对委托代理人的上述代理行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名(盖章):年代日
受托人签名(盖章):年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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