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复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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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 期 复 学 通 知 书 家长(监护人): 贵子弟(被监护人) 系 学校 年级 班学生,自 年 月 日开始辍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十一条、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请你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自复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星期内,送贵子弟回校就学,否则将依法追究你作为家长(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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