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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客户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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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驻厂工作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驻厂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管理,给大家创造一个友好相处、愉快和谐、互利共赢的工作氛围和安全的工作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1、驻厂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消防义务,保障生产安全。

2、驻厂工作人员跟本公司员工一样应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守则,服从公司领导,确保本公司生产安全进行。

3、驻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安全教育手续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4、驻厂工作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禁乱动装置区域的设备、阀门、管线、仪表和开关等:严禁随便进入打开的设备、容器、地沟及下水井,以防中毒或窒息。

5、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香烟、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严禁穿带钉子的鞋进入易燃易爆装置区。

6、严禁酒后进入生产区。进入生产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7、严禁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

8、严禁私自灌装各类油品和液化石油气。

9、严禁将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和儿童带入生产区。

10、严禁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11、驻厂工作人员应自我约束,严格控制自己的言行,严禁谩骂他人,不得做出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不文明的举止行为。

12、严禁搞小团体,不得打架斗殴,彼此之间应互谅互解,友好相处,创造愉快和谐的工作氛围。

13、驻厂工作人员遇到问题应向公司领导反映,与公司领导沟通,不搞恶意竞争,不搞破坏,不得有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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