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学校健康持续发展,不断探索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和依法执教,充分发挥广大教师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依法治校与民主制校相统一的原则和《大厂中心校2008—2009年度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成立大厂乡小学教代会,使教学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章程。
一、成立小学教代会的目的
成立教代会是为了深化学校组织制度变革,加速依法治校和民主治校的步伐,增大学校管理过程中教师的参与程度,提高学校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面实践“让每一个人得到尊重,让每个人得到发展”的办学理念,提升办学效率,实现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教代会的权利与义务
<一>教代会具有以下权利
1、参与决策。学校重大事项和事关教师切身利益的规章与管理办法需提交教代会讨论表决通过。①学期工作计划;②涉及教职工晋级、评优等办法的制定与修订;③完善修订学校奖惩方案;④建立科学考核评估体系。
2、民主监督。对学校工作计划落实情况、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以及学校领导的工作作风和师德表现等进行民主监督。
3、民主评价。对学校年度工作及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意见和
建议。
<二>教代会应履行以下义务
(1)教代会成员应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和高度负责的精神投入教代会工作。
(2)教代会应是全面实践“让每一个人得到尊重,让每个人得到发展”,办学理念,发扬“真诚合作、公平竞争、勤奋努力、追求优异、人性化管理”。学校精神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3)教代会成员要关注学校实情,发现问题及时向校长和分管副校长反映,确保学校安全有序。
(4)教代会要广泛征求教师意见和建议。代表整体,顾全大局,加强监督,落实评价,促进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三、教代会的产生
(1)教代会在学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下开展工作。
(2)教代会成员从教师集体中投票产生,遵循“注重个体素养、兼顾学科平衡、年龄结构合理,能够代表全体”的原则。
(3)教代会成员任期一般三年,届满后进行调整。
四、教代会组织结构
教代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2名,秘书1名,其余为成员。
五、教代会日常工作体现民主参与和乐于奉献的原则
(1)教代会表决一律成员采用民主的票决制。
(2)学校重大决策需要由行政领导班子讨论提交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六、大厂乡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会长:董诗田
秘书长:杨从香
副会长:杨时锁、张立松
成员:杨清榜、闫庆芬、董丽娟、董保波、杨恩表
大厂中心小学教师代表会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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