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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华发A:201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 2010-06-09

来源:意榕旅游网
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0-17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曾于2010年2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考虑到公司即将成立全资物流公司,且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液晶显示器整机为保税出口产品,需由境外公司承接后在保税物流园区转为内销,现据此对2010年度视讯业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作以下补充: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恒生光电产业有限公司和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组装成液晶显示器整机后再通过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境外渠道进行转口贸易,具体营运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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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估算,预计2010年全年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可能与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1、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向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采购液晶显示屏30万片,涉及金额大约为2400万美元,若以6.80元人民币/美元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6320万元;

2、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向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100万台,涉及金额大约为1亿美元,若以6.80元人民币/美元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6.8亿元;

3、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武汉中恒华发物流有限公司销售液晶显示器整机100万台,涉及金额大约为1亿美元,若以6.80元人民币/美元的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6.8亿元。

公司将在上述关联交易审批额度内,根据具体业务情况进行采购和销售。

2010年6月7日,本公司董事会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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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关联交易事项,公司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了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关联董事李中秋先生、陈志刚先生回避表决,3名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条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此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对关联交易议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为公司控股股东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是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全称: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铜锣湾糖街1号铜锣湾商业大厦6厦602号 执行董事:李中秋 注册资本:5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LED和其他硬件、电脑软件销售;内部数据通信网络开发、包装材料及包装用轻型建材制造;五金金属制品、塑料制品;音响产品、电子器材;纺织、服装;建筑材料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

股东情况: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在关联交易的具体实施中,液晶显示屏等原材料采购价格与市场行情同步,液晶显示器整机销售价格根据客户的销售订单价格确定,香港誉天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仅向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收取每单100美元的报关运杂费,不再附加任何形式的贸易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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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液晶显示器产品通过物流园区出口并进口后在园内销售的交易模式可合理减轻税负,而在物流园区报关必须借助外资平台,公司借用控股股东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渠道完成上述交易流转可降低中间环节的费用、防范资金的收付风险,有利于提高武汉恒发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润水平。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定安先生、杨俊远先生、张翼先生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视讯业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降低税负的需要,符合行业惯例,能有效降低公司液晶显示器整机生产成本,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书面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关于同意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说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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