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丰功伟绩九十载、
美丽和谐新庆安”全县舞蹈大赛的通知
为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讴歌我县“一县三区”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挖掘培养舞蹈新人,推出精品力作,我县决定举办“丰功伟绩九十载、美丽和谐新庆安”全县舞蹈大赛,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以城乡各(总支)为单位组队参加,每个(总支)必须有2个以上舞蹈节目参赛,舞蹈种类自选。
2、全县除专业团体舞蹈工作者之外,其他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省直部门单位、舞蹈艺术学校及社会各界业余舞蹈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参赛舞种及组别
1、民族舞、现代舞(街舞、国标舞)、独舞、双人舞、集体舞均可。
2、各舞种分别设有少儿组(6——14岁);青年组(15——22岁);成人组23岁以上,参赛选手可持户口身份证报名。
三、比赛程序和奖项设置
比赛设有初赛和复赛。县电视台对复赛全程进行现场录播。
各舞种(各组)分别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及最佳编导奖,特殊贡献奖若干名。
四、参赛要求
1、舞蹈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既要有浓郁的地域特色,又要有强烈的时代气息。
2、每个舞蹈节目限时5分钟
3、参赛音乐必须是MP3、CD、或VCD,比赛服装自备。
4、各参赛单位不得外请选手参加比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五、报名比赛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年5月25日止。
2、报名地点:庆安县文联(县文化艺术中心前楼一楼东侧),咨询电话:8821823
3、比赛时间:2011年6月上旬。
中 共 庆 安 县 委 宣 传 部
201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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