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序 文 件 治工具管理程序 版本/次 A6 文 件 編 號 1. 目的﹕確保治工具使用期間保持最佳性能﹑精確度。 2. 範圍﹕適用於本公司與制程相關的治工具。 3. 定義 3.1管制類治工具﹕價值在100元(RMB)以上。 3.2 損耗類治工具﹕價值在100元(RMB)以下。 4. 權責 4.1 研發部門主辦單位負責提供新產品所需的第一套治工具。 頁 碼 第 1頁 共 5頁 4.2 品保工程權責單位負責管制類治工具的驗收﹑建檔﹑維護保養﹑報廢處理。 4.3 品保工程權責單位負責損耗類治工具的驗收及報廢處理。 4.4 使用單位干部負責管制類治工具日常保養及損耗類治工具的管理。 4.5 品保工程單位負責治工具的校驗。 4.6 倉管單位負責對新進治工具的點收。 5. 內容 5.1 流程圖(附件1) 5.2 製作或請購 5.2.1.試產製作或請購 (1) 公司在新產品研發時,由研發部門權責單位提出製作或請購﹐經辦單位 (人員)依《採購管理程序》作業。 5.2.2.治工具申請製作或請購 (1) 治工具因生產導致磨損或治工具數量不足時。 (2) 使用單位開出《模治工具需求单》(附表1)提出治工具製作,並將其使用目的簡要說明,呈部主管核准後,向品保工程單位委託設計製造。 (3) 品保工程收到《模治工具需求單》(附表1)後確認自制或外購﹐自制則確定完成時間回復申請單位﹐若外購則由研發注明要求或附設計圖紙等﹐申請單位提出請購。 (4) 申請單位提出請購時(管制類治工具)﹐需品保工程主管簽核確認後開始採購。 (5) 外採購依《採購管理程序》執行 5.3 治工具採購 5.3.1 採購單位採購治工具時﹐依《採購管理程序》作業。 程 序 文 件 文 件 編 號 治工具管理程序 版本/次 A6 頁 碼 第 2頁 共5 頁 5.3.2 採購單位在採購過程中,若遇上專業項目無法處理時,可委由品保工程部協助處理。 5.4 治工具的維修 5.4.1使用單位於生產使用或接收新治工具時﹐須按相關品質管理要求作好首件與制檢﹐生產首件與制檢發生異常時﹐則提出治工具的檢查﹑維修,並送品保工程部檢查﹑維護。 5.4.2 治工具損壞或磨損導致異常時,由使用單位到品保工程部做維修登記﹐填寫《修復記錄表》(附表2)將其損壞原因簡要說明,品保工程部根據記錄進行維修﹐並確定修復時間。 5.5 治工具驗收 5.5.1 新进治工具验收 1. 公司對外採購新治工具或自制治工具入廠後,需经单位主管确认合格后方可對治工具做驗收動作。 2. 驗收流程 (1) 治工具到位後倉管單位依《顧客財產管理程序》通知單位驗收。 (2) 驗收單位驗收合格後﹐對管制類治工具建檔編號(不含損耗類治工具)﹐交還倉庫入庫﹐並通知請購單位領用。 (3) 管制類治工具入廠驗收不合格時,驗收單位依《顧客財產管理程序》作業﹐並說明不合格原因﹐由倉管單位通知採購。請廠商取回重修或由採購請廠商到廠協調解決問題。 5.6 治工具的管理 5.6.1 治工具經採購﹑驗收動作完成,即應歸屬公司的財產,治工具的保管、異動、入帳、遺失時,應依《顧客財產管理程序》執行。 5.6.2 管理目錄 1.管制類治工具由品保工程部製作《治工具總覽表》(附表3),並加以保管。 2.《治工具總覽表》(附表 3)應注明治工具名稱﹑編號﹑型號﹑適用範圍﹑防護週期等。 5.6.3使用說明 治工具操作所使用《治工具操作說明書》由工程部製作,並由治工具使用者保管。 5.7 治工具校驗 程 序 文 件 文 件 編 號 治工具管理程序 治工具校驗參照《校驗管理程序》作业。 5.8 治工具防護 5.8.1管制類治工具 版本/次 A6 頁 碼 第 3頁 共5頁 (1). 使用中的管制類治工具﹐由使用單位開出《治工具防護申請單》(附表4) 給於品保工程部防護﹐防護合格後貼防護標籤﹐防護不合格則留品保工程部進行維修。 (2). 防護週期﹕管制類治工具每一個月防護一次﹐使用單位負責日常週期的查核﹐為了確保治工具有效實施﹐使用單位必須在有效期前七天內向品保工程部提出防護申請。 (3). 如品保工程部在有效期前七天內未接到使用單位的防護申請單﹐品保工程部將給其治工具禁用。 5.8.2損耗類治工具 (1). 使用中的損耗類治工具﹐由使用單位檢驗﹐不合格則送品保工程部維修﹐如不能維修及無維修價值﹐經品保工程部確認后以報廢處理。 5.8.3定期防護 品保工程單位在12月底編制完成下年度的《____治工具年度防護計畫表》(附表5)﹐主管核准後品保工程責權單位執行確認。 5.8.4 防護項目及標準依據《治工具防護作業指導書》 5.9 治工具異動 5.9.1 治工具異動須依《顧客財產管理程序》作業﹐經品保工程單位主管審核後辦理異動手續。 5.10治工具的報廢 5.10.1廢棄時機 (1). 治工具因破毀或耗損,導致不能使用且不能修理時。 (2). 該制品停止生產,且不適用其它制品時。 (3). 因制品設計變更﹐且不適用其它制品時。 (4). 因生產方式改善﹐且不適用其它制品時。 (5). 無法修復及無修復價值時。 5.10.2 符合以上廢棄時機,由使用單位開出《治工具報廢申請單》(附表6)申請報廢﹐ 轉品保工程部簽核確認﹐報廢最終核決依據《核決權限表》。 程 序 文 件 文 件 編 號 治工具管理程序 6. 參考文件 6.1《採購管理程序》 6.2《顧客財產管理程序》 6.3《治工具操作說明書》 6.4《治工具防護作業指導書》 6.5《校驗管理程序》 6.6《核決權限表》 7. 相關表單 7.1 《模治工具需求單》 7.2 《修復記錄表》 7.3 《治工具總覽表》 7.4 《治工具防護申請單》 7.5 《 治工具年度防護計划表》 7.6 《治工具報廢申請單》 版本/次 A6 頁 碼 第 4頁 共 5 頁 程 序 文 件 文 件 編 號 治工具管理程序 版本/次 A6 頁 碼 第 5頁 共 5 頁 附件1 責任單位 申請單位 被授權核准者 流程圖 使用表單/文件/说明 模治工具需求单 請購/製作 管理財務部/采購 品保工程部 品保工程部 品保工程部 申請單位 品保工程部 品保工程部 申請單位 采 購 NG 驗 收 OK NG 校 驗 核 准 OK OK 建 檔 使 用 維 修 校 驗 OK 使 用 NG 請購單 治工具總覽表 修復記錄表 制 作 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