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度学生转学、休学、复
学业务办理流程
一、学生转学
义务教育段: 1、韩城市内转学
(1)由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并保存转学申请,同时随机打印转学证明表三份,加盖本校公章,其余两份由学生监护人两日内递交转入学校。
(3)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并保存转入申请,将两份转学证明表加盖本校公章。
(4)转入学校学籍管理员持第三份到教育局审核,审核后,统一在办理异动时间到电教中心进行办理。
学生申请-----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明表》(盖章且校长签字)------转入学校(加盖公章且校长签字)-----普教科(审核盖章且签字)------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审批并留一份
所有转入学生由转入学校汇总后统一办理。
2、省内跨地区转学
(1)由学生向转出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转出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学申请,同时随机打印转学证明表四份,加盖学校公章且校长签字。
(3)转入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交转入申请,将转学证明表加盖本校公章且校长签字。
(4)转出学校当地教育局审核后加盖教育局公章且负责领导签字,并在电子学籍系统完成网上审核操作。
(5)转入学校当地教育局审核后加盖教育局公章且负责领导签字,并在电子学籍系统完成网上审核操作。
(6)《转学证明表》由转出、转入学校及转出、转入学校所在教育局各留一份。
学生申请-----转出学校打印《转学证明表》同时完成网上审核(盖章且校长签字)------转入学校(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同时完成网上审核-----转出学校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且签字)同时完成网上审核-----转入学校当地教育局审核(盖章且签字)同时完成网上审核
高中阶段(转学):
1、 韩城市域内各普通高中之间不准转学。 2、 省内转学
(1) 由学生提出转学申请 (2) 转出学校操作
(3) 转入学校操作
(4) 转出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5) 转入学校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6) 转出学校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7) 转入学校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操作 二、学生休学
休学时限原则上不能超过一年,一年满后,如需继续休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两周内办理继续休学手续。 义务教育阶段: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②向学校提供学生因病住院等医学证明;③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具学生休学证明并在电子学籍系统里办理休学申请;④教育局普教科进行审批盖章和签字;⑤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网上审核。
普通高中阶段:①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②向学校提供学生因病住院等医学证明;③学校审核通过后开具学生休学证明并在电子学籍系统里办理休学申请;④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且签字⑤渭南市教育局盖章并网上审批;
学生个人申请→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等所需手续→学校审核→普教科审批→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
三、学生复学
义务教育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认
定治愈可以正常学习,经学校审查核准,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复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高中阶段: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并填写《陕西省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相关证明材料,由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再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可予复学。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以继续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普教科审核→电教中心电子学籍办公室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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