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阳四中学生安全督查员职责
为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内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特制定下列安全督查员职责:
一、总则
1、每班评选责任心强、有组织能力、安全意识强、有自我保护能力的同学担任班级安全督查员。
2、协助班主任负责本班安全工作,当好安全督查员。
二、安全职责
1、每天负责检查班级的安全情况,其中包括“三关”即门窗、电脑、日光灯和电风扇等,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2、带头遵守学校各项安全制度。教育同学课间不得在教室、楼道中追逐打闹、不爬乒乓球台、不攀高,提醒同学不玩鞭炮,不玩火,不携带刀具及其它危险品(定期对班级学生进行危险物品的收缴)不到危险地方玩耍。如果发现同学课间有打闹、追逐、在走廊推碰、上体育课、文体课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制止。
3、放学及学校集会时,协助班主任督导同学有序上下楼、进退场等,加强楼道的安全督查,不在教室、走道和人群集中的地方追逐嬉闹。班级安全重点监管区域课间要经常督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报。
4、监督本班同学不要随便摆弄电器或损坏班里的插座等,不要做超出自己体力所能承受的事。
5、发现坏人坏事应及时向老师反映报告。
6、在校园内发现学生有翻墙、越栏杆、在楼梯故意拥拥挤的、起哄的学生要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要报告给值日老师或值日领导。
7、发现同学之间在玩耍时故意制造一些恶作剧或属狂玩的也要及时批评教育,或及时将不安全苗头报告班主任老师。
8、抓好一日三检制。安全督查员早、中晚要向班主任汇报学生缺勤情况。
9、随时关注班级学生的动态,发现问题立即向班主任报告。
10、负责记录本班每天的校内安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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