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安全法规体系》A、民航的组织的体系⼀、发展历程
***中国民航飞机的发展历程
1、空中客车⼯业公司于1970年12⽉18⽇在法国成⽴;2、波⾳公司于1916年7⽉1⽇成⽴。3、1970年7⽉,⽑提造⼤飞机计划;
1970年8⽉,提出《关于上海试制⽣产运输机的报告》——708计划,运⼗计划1980年9⽉26⽇,运⼗⾸飞。
4、2008年,中国商飞(COMAC919)成⽴——第⼆次⼤飞机发展。***中国民航的发展历程
第⼀阶段(1949——1978)民航由空军管理,以领导为主的政企合⼀的管理;第⼆阶段(1978——1987)民航脱离建设,实⾏政企合⼀的企业化管理;第三阶段(1987——2002)第⼀次政企分离,航空公司与分离开来组建六个⾻⼲航空公司:国航、东航、南航、西北航、西南航、北⽅航空;第四阶段(2002——2007)第⼆次政企分离,机场属地化管理成⽴7⼤地区管理局和26个省级民航安监办,33个安监局
成⽴6⼤集团公司:中航、东航、南航、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民航:民航局——7个地区管理局——33个监管局
民航的企事业单位:三⼤集团(中航、东航、南航)、海航;深航、川航⼭航、夏航;春秋、奥凯、东星、吉祥民航保障单位:中航信、中航油、中航材第五阶段(2007年⾄今) 空管政企分离针对改⾰:
:民航局空管⾏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制处、通信导航监视处、⽓象处监管局——空中交通管制处
针对事业单位的改⾰——“三横三纵”改⾰,空管⼀体化运⾏事业单位:民航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三横)民航地区空管局(7)
民航地区空管分局(站)(33)
业务:空中交通管制、⽓象、通信导航监视(三纵)⼆、ICAO和IATA的联系和区别答:1)名称
ICAO:国际民⽤航空组织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2)是否官⽅ICAO:官⽅IATA:⾮官⽅3)成员:ICAO:各缔约国家IATA:航空公司4)规则
ICAO:国际民⽤航空公约及其⼗⼋个附件IATA:没有⾃⼰的规则5)审计
ICAO:通过普通安全监督审计(USOAP),评估各缔约国对于芝加哥公约及其附件的遵守情况IATA:通过IOSA,以减少航空公司之间的交叉审定。三、我国民航组织结构及其职责1、两级、三级管理
中国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两级:⽴法决策,执法监督2、各司与法规司的区别
答:各司制定⾏业内部的法规,法规司审核各司需要以民航局的名义的规章,规范性⽂件与上位法是否保持⼀致。3、飞标司的职责:
1)管理飞⾏、签派、维修、委任代表、检察员;2)航空⼈员体检合格证;
3)航空公司、维修单位、培训单位的准⼊4、飞标司与运输司的区别
答:飞标司是在航空公司保障飞⾏安全的部门;运输司是与客货运输规则、市场秩序、销售代理、与旅客直接接触的与钱有关的。
5、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与飞标司:
答:适航审定司是管初始适航的包括航空器与航空器部门、油料和化学品、航空器国籍登记;飞标司管持续适航。6、民航局地区管理局
飞标司飞⾏标准处、航空卫⽣处、航务管理处、适航维修处、外航监控处运输司市场管理处综合司办公室航安办航安办机场司机场处适航审定司适航审定处
空管⾏业管理办公室管制处、⽓象处、通信导航处、安全处、综合处B、民航的法规体系⼀、国际法
《国际民航公约》及其18个附件:1944年制订,⼜名:芝加哥公约1)附件结构
*前⾔:附件形成的背景,修订背景,写附件的原因。*定义:没有独⽴的法律地位,不能脱离附件存在。
*标准和建议措施:标准是各国必须强制遵守的;建议措施指各国哪样做更好。*附录:有强制的法律地位,必须执⾏,类似于标准。
*附篇:类似于建议措施——图表、增补、注释(若图表在标准和附录中就是强制的;注释是解释说明⾏⽂件,不具有强制性;增补是针对各个国家各个附件之间的差异)2)附件内容附件1 ——⼈员执照的颁发
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飞⾏员,领航员、飞⾏机械员、飞⾏通信员,签派员,维修⼈员的执照以及需体检合格证⼈员的体检合格要求。CCAR—61、63FS、65FS、66、67FS
空管⾏业管理办公室:颁发⽓象员,管制执照。CCAR—65TM—Ⅱ、66TM—Ⅰ附件2 ——空中规则附件3 ——国际空中航⾏的⽓象服务对应司局:空管⾏业管理办公室CCAR—117附件4 ——航图附件6 ——航空器运⾏
对应司局:飞标司:颁发运⾏合格证和运⾏规范。CCAR—91、121、135附件7 ——航空器国籍和登记标志(航空器适航审定司)附件8 ——航空器的适航对应司局:飞标司CCAR—145
维修单位、航空器制造业航空器适航审定司CCAR—21附件9 ——简化⼿续附件10——通信设备附件11——空中交通服务
对应司局:空管⾏业管理办公室CCAR—93TM附件12——搜寻与救援(航安办)
附件13——航空器事故调查CCAR—395 (航安办)附件14——机场
对应司局:机场司CCAR—139、140附件15——航⾏情报服务
对应司局:空管⾏业管理办公室CCAR—175TM附件16——环境保护附件17——安全保卫
附件18——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国内法
1、我国民航法规体系的层次
国家法律——由全国⼈⼤会议通过、颁发,以令的形式发布《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
国家有关⾏规——由通过,以令的形式发布《中华⼈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民⽤航空管理规章(CCAR)——由民航局以民航局令的形式发布名称有规定、规则、规程、细则等。
规范性⽂件类(管理⽂件、管理程序等)——由相关司局发布,没有法律地位,以司局令形式发布CCAR—12LR*管理程序AP *咨询通告AC *管理⽂件MD *⼯作⼿册WM *信息通告IB
SB、飞标司FS、运输司TR、航安办AS、机场司CA、航空器适航审定司AA、空中交通管理局TM、法规司LR每部规章有两个名称:如CCAR 140部和191号令
CCAR—11LR—R2:《中国民⽤航空局规章管理程序规定》,LR:拟定该规章的司局,R2:第2次修订。2、各业务线的法规体系1)航空器适航法规体系
国家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
国家有关⾏规—《中华⼈民共和国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
中国民⽤航空管理规章—CCAR—21、23、25、27、29、31、33、34、35、36设计—型号合格证
附件初始适航(CCAR—21)⽣产—⽣产许可证整机:适航证
初始投⼊使⽤—适航证零部件:适航标签
附件持续适航(CCAR—145、66)维修单位⼿册、维修许可证CCAR—23、25、27、29、31:整部件CCAR—33、35:发动机CCAR—45:国籍登记CCAR—34、36:噪声CCAR—53、55:化学油料产品CCAR—37:航空器及其零部件标准
2)机场法规体系
国家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
国家有关⾏规—《中华⼈民共和国民⽤机场管理条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航空管理规章—机场
***CCAR—158,166CA—Ⅰ,167CA,168CA,137CA:民⽤机场建设,⼯程设计,施⼯许可证,⼯程建设,专⽤设备使⽤管理规定。
***机场准⼊门槛:CCAR—139CA—R1 民⽤机场使⽤许可规定CCAR—140 民⽤机场运⾏安全管理规定
机场要开门营业:按139、140的规定编写《机场使⽤⼿册》以及取得机场使⽤许可证*** CCAR—139—Ⅱ:民⽤运输机场应急救援规则*** :
CCAR—139SB:中国民⽤航空安全检查规则CCAR—162SB:民⽤机场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规定
CCAR—331SB:民⽤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3)航空公司法规体系
国家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
国家有关⾏规—《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器安全保卫条例》《中华⼈民共和国飞⾏基本规则》中国民⽤航空管理规章——飞⾏标准司1、⼈员:
CCAR—61 民⽤航空器驾驶员、飞⾏教员、地⾯教员合格审定规则CCAR—63FS民⽤航空器领航员、飞⾏机械员、飞⾏通信员合格审定规则
CCAR—65FS民⽤航空签派员执照管理规则附件1 CCAR—66民⽤航空维修⼈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7FS 中国民⽤航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CCAR—183FS 民⽤航空飞⾏标准委任代表和委任单位代表管理规定2、运⾏单位:
CCAR—145 《民⽤航空器维修单位合格审定》——维修单位附件8CCAR—91 《⼀般运⾏和飞⾏规则》
CCAR—121 《⼤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运⾏合格审定》附件6 CCAR—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运⾏合格审定规则》航空公司CCAR—135 《⼩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合格审定规则》3、训练单位
CCAR—141 《民⽤航空驾驶学校合格审定规则》CCAR—142 《飞⾏训练中⼼合格审定规则》
CCAR—147 《民⽤航空器维修培训机构合格审定规定》——运输司(经营许可证)1、航空公司:
CCAR—135TR 通⽤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CCAR—201 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规定
2、国内/国际客货运输规则
CCAR—271TR 《中国民⽤航空旅客、⾏李国内运输规则》CCAR—272TR 《中国民⽤航空旅客、⾏李国际运输规则》CCAR—274 《中国民⽤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CCAR—275 《中国民⽤航空货物国内运输规则》——
CCAR—68SB 《航空安全员管理规定》——安全员的权利和义务CCAR—69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安全员的准⼊
问:CCAR—91、CCAR—121、CCAR—129和CCAR—135的联系和区别?答:
①CCAR—91 《⼀般运⾏和飞⾏规则》
CCAR—121 《⼤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运⾏合格审定》CCAR—129 《外国公共航空运输承运⼈运⾏合格审定规则》CCAR—135 《⼩型航空器商业运输运营⼈合格审定规则》
②CCAR—91、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中国的航空公司;CCAR—129是针对外国的航空公司。③CCAR—91是针对通⽤航空运输;CCAR—121和CCAR—135是针对公共航空运输。④CCAR—121是针对起飞重量5.7吨以上的多发⼤型航空器;CCAR—135是针对起飞重要5.7吨以下的⼩型航空器。
⑤CCAR—91是所有航空公司在中国使⽤的飞⾏规则。问:CCAR—145与CCAR—121L章的联系和区别?答:①关注点不同
CCAR—121主要关注的是适航性责任;
CCAR—145主要关注维修的能⼒包括⼈员、⼚房、⼯具设施、适航材料等。②许可证颁发不同
CCAR—121:运⾏合格证和运⾏规范CCAR—145:《维修许可证》③规定编制的⼿册不同
CCAR—121:《维修⼯程管理⼿册》
CCAR—145:《维修单位⼿册》或《维修管理⼿册》④部门设置不同
CCAR—121:⼯程技术部门、维修计划和控制部门、质量部门、培训管理部门CCAR—145:⼯程技术系统、⽣产控制系统、质量系统、航材系统⑤管理⼈员设置不同
CCAR—121:维修副总和总⼯程师
CCAR—145:责任经理、⽣产经理和质量经理问:公共航空运输与通⽤航空运输的区别?
答:公共航空运输是以营利为⽬的,以运输旅客、货物、⾏李邮件为⽬的的活动;通⽤航空运输是农业、林业等不以营利为⽬的的活动。4)安全监察法规体系航安办:
CCAR—397 中国民⽤航空器应急管理规定与应急相关的CCAR—399民⽤航空器飞⾏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CCAR—396 民⽤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CCAR—395 民⽤航空器事故和飞⾏事故征候调查规定
注:事故包括飞⾏事故和地⾯事故;事故征候单指飞⾏事故征候。CCAR—18 中国民⽤航空监察员规定:
1、监察员:民⽤航空⾏政执法⼈员,履⾏民航对民航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监察职责。2、监察员类别:空中交通管制类TM、航空安全类(航安办)AS、飞⾏标准类FS、航空器适航类AA、机场类AP、安全保卫类()SB、综合执法类(法规司)LR、航空市场类(运输司)AM。加粗指与航空公司有关的。3、监察员证件基础知识考试和业务考核。CCAR—396 民⽤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396部规定的信息类别:事故、严重事故征候、⼀般事故征候和其他部安全事件。2、报告流程事故:当地⼈民事发相关单位事发地监管局
事发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局信息主管部门初始报表:12⼩时最终报表:6个⽉(地区管理局)/12个⽉(民航局)严重事故征候:
事发相关单位事发地监管局事发地地区管理局民航局信息主管部门初始报表:12⼩时最终报表:30⽇内⼀般事故征候:
事发相关单位事发地监管局事发地地区管理局
初始报表:24⼩时最终报表:15⽇内其他不安全事件:
事发相关单位事发地监管局事发地地区管理局初始报表:24⼩时最终报表:15⽇内5)空管法规体系
国家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中华⼈民共和国⽓象法》
国家有关⾏规—《中华⼈民共和国飞⾏基本规则》《中华⼈民共和国⽆线电管理条例》《通⽤航空管制条例》中国民⽤航空管理规章
CCAR—65TM—TV 民⽤航空航⾏情报⼈员岗位培训管理规定CCAR—65TM—Ⅱ民⽤航空⽓象⼈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65TM—Ⅰ民⽤航空电信⼈员执照管理规则⼈员CCAR—65TM—Ⅲ民⽤航空情报员执照管理规则CCAR—66TM—Ⅰ民⽤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员执照管理规则
CCAR—70TM 中国民⽤航空空中交通管制岗位培训管理规则——持续
CCAR—85 民⽤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设备开放、运⾏管理规则设备CCAR—87 民⽤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许可管理办法
CCAR—93 TM 中国民⽤航空空中交通管理规则
CCAR—115TM 中国民⽤航空通信导航雷达⼯作规则
CCAR—117 中国民⽤航空⽓象⼯作规则运⾏CCAR—118 TM 中国民⽤航空⽆线电管理规定CCAR—175TM 中国民⽤航空航⾏情报管理规定6)空防安全法规体系——
国家法律—《中华⼈民共和国民⽤航空法》
国家有关⾏规—《中华⼈民共和国民⽤安全保卫条例》中国民⽤航空管理规章***机场
CCAR—331 民⽤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规则CCAR—139SB 中国民⽤航空安全检查规定***航空公司
CCAR—332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中安全保卫规则CCAR—69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问:安检部门的职责?
答:防⽌危及航空安全的危险品、违禁品进⼊民⽤航空器,保障民⽤航空器及其所承载的⼈员货品的安全。问:安检范围?
答:1、安全检查:旅客、⾏李、货物
2、安全监控:候机楼隔离区内的⼈、财、物的监控3、航空器的监护:航空器及其周边
安检部门的申请:《民⽤航空安全检查许可证》CCAR—332 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中安全保卫规则
空防范围:公共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旅客运输的航空器飞⾏中客舱和驾驶舱的安全保卫⼯作。以上范围以外的安保⼯作属于机场(包括机场控制区和⾮飞⾏中的航空器)
飞⾏中: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全部关闭,直⾄装卸货物的任⼀舱门打开。问:CCAR—69中执照持有⼈的训练与121部N章的联系和区别?答:
CCAR—69 航空安全员合格审定规则:定期训练:每36个⽇历⽉内,不少于200个⼩时⽇常训练:每12个⽇历⽉内,每年部少于140个⼩时应急训练:每24个⽇历⽉内
重获资格的训练:连续12个⽇历⽉以上未⾏使执照权利的,不少于480个⼩时CCAR—121 N章:
新雇员训练:新雇佣的⼈员,或者已经雇佣但没有在机组成员或者签派员岗位上⼯作过的⼈员,在进⼊该岗位前需要进⾏的训练
初始训练:不同组类的改飞机型训练
转机型训练:相同组类,不同型别飞机的改飞机型训练升级训练:从副驾驶升机长的训练
定期复训:为保持其资格和技术熟练⽔平,12个⽇历⽉
重新获得资格训练:没有90个⽇历⽇起降3次或者没有定期复训,为恢复资格所应通过的训练C、121章——M、N、O、P、Q章之间的关系M章:⼈数、⼈员配备⽅⾯的要求O章:执照的要求、驾驶员的合格要求N章:训练
P、Q章:飞⾏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航空公司中在121中有要求的⼈员:
驾驶员
飞⾏机组成员飞⾏机械员飞⾏领航员
机组成员飞⾏通信员乘务员签派员
地⾯⼈员
维修⼈员(因为可以委派,所以121中没有单独要求,⽽在145中)⼀、合格要求(60周岁以下)机长: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CCAR—61驾驶员
副驾驶:商⽤驾驶员执照——CCAR—61①飞⾏领航员:飞⾏领航员执照——CCAR—63飞⾏通信员:飞⾏通信员执照——CCAR—63飞⾏机械员:飞⾏机械员执照——CCAR—63乘务员:客舱乘务员训练合格证
签派员:飞⾏签派员执照——CCAR—65FS①:飞⾏机组成员:需要取得ICAO英语四级①和乘务员:机组成员⼆、⼈数和搭配要求
驾驶员:机长和副驾驶不少于2⼈飞⾏领航员——航空公司运⾏规范飞⾏通信员——飞机飞⾏⼿册飞⾏机械员——飞机飞⾏⼿册
乘务员——20~50⼈配⼀名乘务员,50~100⼈⼤于等于2名,⼤于等于100⼈每增加50⼈加⼀名签派员——⾜够数量,按飞机架次,通常⼀名签派员7~12架次三、训练见上页。
四、飞⾏时间、值勤时间和休息时间
飞⾏时间:是指航空器为准备起飞⽽借⾃⾝动⼒开始移动时起,直到飞⾏结束停⽌移动为⽌的时间。
值勤时间:是指机组成员在接受合格证持有⼈安排的飞⾏任务后,从为了完成该次任务⽽到指定地点报到时刻开始,到解除任务时刻为⽌的连续时间段。
休息时间:是指从机组成员到达休息地点起,到为了执⾏下⼀次任务离开休息地点为⽌的连续时间段,在该时间段内,合格证持有⼈不得为该员安排任何⼯作和给予任何⼲扰。问:飞机组类Ⅰ和组类Ⅱ的区别?
答:组类Ⅰ:以螺旋桨驱动的飞机,包括以活塞式发动机为动⼒的飞机和以涡轮螺旋桨发动机为动⼒的飞机;组类Ⅱ:以涡轮喷⽓式发动机为动⼒的飞机。问:客舱乘务教员和客舱乘务检查员的区别?答:客舱乘务教员:⼤于等于2年乘务长⼯作经历;客舱乘务检查员:⼤于等于5年乘务长⼯作经历教员:飞⾏教员——CCAR—61
领航教员、飞⾏机械教员、飞⾏通信教员——CCAR—63
飞⾏签派教员——CCAR—65,⼯作满五年,担任签派主任满两年
检查员:领航检查员、飞⾏机械检查员、飞⾏通信检查员——CCAR—63飞⾏签派检查员——CCAR—65,⼯作满五年,担任签派主任满两年问:航线检查和熟练检查的区别?
答:航线检查——针对机长,12个⽇历⽉⼀次熟练检查——针对驾驶员——6个⽇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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