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黄宗羲“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 作者:天裔 黄宗羲在其著作《明夷待访录》的“置相”一篇中开头第一句便写道:“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很显然,这是一个判断句式,很容易给人以文字视觉上的冲击,在记忆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一种认为明代政治很糟糕的印象。也许很多人都没有真正读过《明夷待访录》这本极具黄宗羲启蒙思想代表性的名著,甚至连其中有关相权的论述与重新设计的“置相”这一篇文章也未曾看过,但“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这句话却广为人知。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在很多有关明代历史研究的专著和论文中都经常引用到这句话,以借此来进一步佐证明代的集权专制和政治黑暗。我才疏学浅,但对黄宗羲的这句话也有些自己的看法,不敢妄谈反驳,只能说是质疑。 毫无疑问,黄宗羲对君主专制体制是深恶痛绝的,在其著作中都是抱着出离的愤怒以触目惊心的文笔猛烈斥责历代帝王的残暴与贪婪。他说:“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在未得到天下之前“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在坐稳皇位后又“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由这些惨痛的历史教训,黄宗羲惊呼“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1]可以说,他的这些思想集中体现了明中后期资本主义经济迅猛发展的情况下新兴的市民阶层和开明绅士们对于极端不平等的专制体制的厌恶与反抗,这无疑是具有近代启蒙性质的。同时,我们也必须要注意一点,黄宗羲的这类论述是很偏激的。“为天下之大害”的皇帝不是没有过,但毕竟是少数,岂能这样过分的以偏概全。从实质上而言,黄宗羲对于帝王的强烈批判是基于他反对君主专制体制这个原则思想的,他所极力否定的不是帝王本身,而是这个有太多弊端和压迫的糟糕体制。比如在他的政治设计中就从未指出要废黜君主,而是提倡凡事全由宰相会同大臣们商讨决策,皇帝只能“同议”,无权审改[2],已然类似于君主立宪下的责任内阁制,又主张“公其是非于学校”以使“天子不敢自为非是”[3]。所以说黄宗羲在其著作中对帝王尤其是针对明代的批判大多是不能作为确切事实的,这种对史料的偏激处理只是用来佐证专制体制的黑暗并引出他对于今后政治的设计蓝图。扯了这些只是大概介绍一下黄宗羲的政治思想,进而说明他的一些偏颇论述是不足以作为严谨的历史研究的根据的。当然,这么说肯定会有朋友要批评我太唯心了。仅凭这点自然不够
资格来质疑黄宗羲,那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仔细分析这句“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是否得当。 具体的讲,这句话有两层意思。一是说明代没有过好的治理,也就是明代的政治非常糟糕,往大了理解就是明代的社会一片乌黑;二是说正是因为明太祖废掉中书省、罢免宰相并在《祖训》中特地规定“以后子孙做皇帝的,并不许立丞相”,才导致了上述的情况这第一层意思其实并不明确,从整篇《罢相》看来,黄宗羲这话的主要宗旨还是在于提纲挈领的批判太祖罢相这招实在是贻害无穷,而且纵观《明夷待访录》,黄宗羲也没有给出过翔实的资料来证明明代的一切治理措施和效果都很不“善”。与此相反,即使是窃明而代之的满清统治者也不得不称赞明朝是“治隆唐宋”、“远迈汉唐”的。钱穆曾指出明太祖亲自创立或加以改革的学校贡举、翰林院储贤、厉行察举、黄册鱼鳞册及“颇得唐府兵遗意”的卫所等制度都是“好制度”,并总结说:“故明代的政治设施,虽论其用心,未得为当,而亦与两汉、唐、宋诸朝并为中国史上之一段光昌时期”[4]。又如《剑桥中国史明代卷》中所写到的:“(明朝)这个与西欧面积相仿佛的世界上最大的社会,在这个难免有错误的治理体制 的确是欣欣向荣的……不平等现象随处可见,但是社会仍然是开放的,它给各阶层人民提供了广阔的选择余地,这在不久前还是不可能的。”可以这么说,我们不能否认明代诸多政治设计中是 存在不少弊端,但如果因为这些经常被夸大的错误就误以为整个明代都是黑暗专制的,很显然这也是及其不公正的。下面还是针对最主要的第二层意思来让我们具体看看自洪武年间逐步建立起来的内阁制度是否弥补了明太祖废除丞相制产生的不良政治影响,到底像不像黄宗羲所说的那样不堪。 从表面看来,似乎是明太祖罢黜相权之后,使得皇帝们自此身兼国家领袖和政府首脑,独揽皇权和相权,“不论大小皆决于上”的君主专制制度终于发展到了巅峰。然而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事实绝非如此。 众所周知,明太祖在洪武十三年(1380)时罢中书省,废除“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丞相,分中书职责于六部。这一举措确实是前无古人的,在此之前的任何帝王,即使是再昏庸无道的皇帝也没有做出这样的壮举来。于是,“驱逐胡虏、恢复中华”的朱元璋被后世传为贪恋权力、残暴独裁的暴君。其实这样的认识是无知得不值一驳的,暂且在这里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明史《周观政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观政亦山阴人。以荐授九江教授,擢
监察御史。尝监奉天门。有中使将女乐入,观政止之。中使曰:\"有命\",观政执不听。中使愠而入,顷之出报曰:\"御史且休,女乐已罢不用。\"观政又拒曰:\"必面奉诏。\"已而帝亲出宫,谓之曰:\"宫中音乐废缺,欲使内家肄习耳。朕已悔之,御史言是也。\"左右无不惊异者。观政累官江西按察使。”其实朱元璋不过是想请几个女乐师去宫里教授一下音乐,这可以说是任何君主都可以拥有的合情合理的权利,实在算不上什么过失。但这个叫周政观的御史却硬是毫无畏惧地加以阻挠,竟硬是逼的朱元璋收回决定,最后还亲自出宫向臣下道歉。这位周御史的强项情状足可比拟刘秀时的那个“强项令”,而明太祖对于此事的态度显然要比光武帝诚恳的多。其实这本来完全是一件什么也不算的小事,毕竟皇帝也是人,听会儿音乐又有何妨,周政观如此坚持已经是有些固执的不近情理了,就算是换了汉文帝、唐太宗来只怕也是免不了龙颜大怒的。孟森曾这样赞叹说:“此是何等气象。”“明之奉天殿,即今太和殿,奉天门即太和门,„„当时肯任官者,其抱负已不凡,帝竟纳之,已奇,纳之而听御史请,亲自出门边面谢其过,此岂百世帝王所有?岂但帝王,抑岂稍有权势者所肯为?清代自高宗以来,御朝不登正殿,有终身未至太和殿者。一御史叫呼于门前,传命叫刑部或诛戮之,„„以太祖所为视之,真不在意计中也”[5]。独裁的皇帝竟能“独裁”到这般田地,也实在是千古奇观了。 明太祖在罢中书省后不久“又念密勿论思不可无人,乃建四辅官以四时为号,诏天下举贤才”[6],几天后便设置四辅官,兼太子宾客[7]。并且“秩从一品”[8],“位都督次,屡赐敕谕,隆以坐论之礼”,还让他们“协赞政事”[8],另外“刑官议狱四辅官及谏院覆核奏行,有疑谳,四辅官封驳”[9]。可以看出,四辅官已然具有丞相的样子,如沈德符在《万历野获编》中说:“高皇帝自丞相胡惟庸谋逆,革中书省,置四辅官,秩从一品,以代丞相”。张居正则说的更直接:“自胡惟庸诛,虽罢丞相,分任六卿,而四辅实居论思之地,则虽无相名,实有相道也”。可惜不到两年这一制度就被废弃了,主要是因为这些老儒们除了心智淳朴之外别无所长,并没有施政经验,根本达不到“代丞相”这个高要求。 在四辅官制度失败后,明太祖在洪武十四年年底给予翰林院以“会议平允以闻”和“考驳诸司奏启”[10]的权力,事实上已将原中书省的议政权划入了翰林院的职能中。后又于第二年开始设置殿阁大学士,这算是更高级的议政咨询机制,“内阁”
这个称呼也开始正式出现[11]。 永乐帝夺位之后,内阁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如“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犹相继署院事”[12],即阁臣除参预机务外,仍兼掌“考驳诸司奏启”的职能,使得明初丞相、中书省的议政权,也就是“平章参政之任”[13]在全部移入翰林院后又转移到了内阁的职掌中。此时的内阁就像是唐制中除三省长官外附有参知机务或三品平章事等职衔而得以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其他官员,虽然不是某一部的主管长官,却能够预闻国家大事并有发言决策权。 仁宗皇帝即位以后,“阁权渐重,杨溥、杨士奇、杨荣称三杨,以东宫师傅旧臣,领部事,兼学士职,地位渐隆,礼绝百僚,始不副署院事”[14]。仁宗在位虽然只有八个月,却接连提高了大学士的官阶,从五品升到三品,又从三品升至从一品,地位已超过六部尚书的正二品,从此避免了身微言轻的尴尬处境,大大提高了内阁的权威。 到了宣德年间,“始令内阁杨士奇辈及尚书兼詹事蹇义、夏元吉于凡中外章奏,许用小票墨书贴各疏面上进,谓之条旨,中易红书批出御笔亲书。及遇大事,犹命大臣面议,议既定,传旨处分,不待批答。自后始专命内阁条旨”[15]。这里说的“条旨”就是票拟,另外据《弇山堂别集》:“至仁宗而后,裁决机宜,悉由票拟”。可以肯定,至迟从宣宗时期开始,明代内阁正式拥有对内外章奏票拟的权力,内阁制度也基本完备。而票拟正是明代内阁最为重要的职能,所谓“内阁之职同于古相者,以其主票拟也”[16],明末冯元飙也曾针对一些阁臣自称只供票拟、不是宰相,以推卸责任的话,批驳说:“夫中外之责,孰大于票拟”。 甚至可以说,这使得内阁对皇帝权力的限制,超过了过去的宰相。由于票拟要比以往各朝辅佐君主处理政务的制度更加细致周密,如唐、宋门下省审核百官上行文书,并无连批答文字也草拟好的规定。而且在过去唐宋时代草拟下行诏令和审核上行奏章的机构,有中书,有门下,有翰林院,比较分散,明代全都归总于内阁,这就给大多数普通帝王单纯倚靠内阁票拟,而自己却不大关心政事,提供了极大方便。其结果便是:表面上宰相废去,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百司政务;实际上多半依靠“票拟”定夺,皇帝的意志和权力受到内阁诸臣极大的左右限制。如果说儒家的“君逸臣劳”要找一种理想模式的话,那么明代内阁票拟便是这种模式 黄宗羲说:“入阁办事者,职在批答,犹开府之书记也”。这话是很不靠谱的。弘治时曾任阁臣的丘濬指出:“内阁深严之地,视前朝之政
事堂,有辅相之实,而无其名。”而他所说的政事堂就是唐宋时期宰相们商讨处理国家政务的地方,将内阁与之类比显然说明了阁臣是具有丞相性质的。后人大多以内阁初创时被规定的“不得专制诸司”[17]来非议明代内阁实际只是不负专责的皇帝秘书处,却根本无视内阁自“天下称三杨,政本在内阁”[18]之时就已经逐步取得了凌驾于法定最高军事、行政、监察机构之上的威权,而且这一趋势从未逆转过。穆宗隆庆时的首辅高拱就阐述阁臣的职责说:“国朝设置阁臣,初止备问代言而已,后乃隆以穹阶委以平章重务,是辅弼之臣也。辅弼之臣,上佐万几,无专职,而其职无所不兼”。西汉文帝之时,孝文皇帝曾问右丞相周勃天下一年决狱、钱谷的数目各是多少,周勃都不能答,又问左丞相陈平“丞相所主者何事”,陈平回答说:“主臣。陛下不知其驽下,使待罪宰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育万物之宜,外镇抚四夷诸侯、亲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任其职焉”[19]。这句话所阐释的宰相的职责与高拱所说的阁臣职责几乎没有差别。可见,实际上自天顺朝确立首辅之后,历代内阁首辅已经无异于汉唐的宰相,然而一直没有法定的丞相名号则只是鉴于明太祖所定的《祖训》罢了。 黄宗羲对针对明代出现过的宦官专权现象评论说:“阉宦之祸,历汉唐宋而相寻无已,然而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20]。又说:“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今之宫奴也”。虽然他指出了明朝宦官专权时的一些事实,但这只能看作是他出于总结亡国教训、批判专制政治的需要, 于实际情况而言是有夸大其词之嫌的。历朝士大夫一向对身有残缺、地位下贱的宦官持有鄙视态度,喜欢把朝政的弊端都归罪到他们身上,明代的士大夫比之前朝更加言行激昂,对宦官的普遍态度尤其如此,再加上宦官揽权又是违背太祖所定祖制的,故而在明人笔下,宦官专权的局面总是被描绘的过于严重。这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政治态度,而是整个士人阶层的思维定式。后人对明代之所以屡次出现宦官专权之事所批评最集中的就是司礼监握有对内外章奏的批红权,他们认为,正是因为这项权力,得势的太监才得以在批红中大肆夹带私货,假帝之名矫旨专擅,明史就抱怨说:“内阁之票拟不得不决于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寺人,于是朝廷之纲纪,贤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其手”。然而事实却根本不是这样。 天启年间曾入内直房掌文书笔墨的宦官刘若愚对批红的情形做出过描述:“凡每日票本奏下,各秉笔分到直房,即管文书者,打发本管
公公,一本一本照阁中原票,用朱笔誊批,事毕奏过,才打发。此系皇祖以来累朝旧制,非止今日一家一人如此也”。又说:“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亲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间有偏旁偶讹者,亦不妨改正”[21]。可见,宦官在批红时,除文字偏旁错误可以稍加改正外,必须完全照录内阁票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内阁草拟的每道诏旨,都留有底稿并登记造册,称为“丝纶簿”,倘若宦官擅自改动票拟,内阁很轻易就会发现问题并向皇帝百官澄清。因此,从性质上来说,宦官的批红权和内阁的票拟权是完全不同的。终明一世,也只有少数几个宦官得到皇帝的特殊恩宠,可对内阁票拟之后的审批产生影响,然而其中能算得上毫无顾忌,任意修改票拟甚至自行拟旨的,也只有正德时的刘瑾和天启时的魏忠贤,加在一起不过十二年,这和延续二百多年的内阁相比实在是很短暂的,如果把这十来年的状况视为明代政治的常态的话,那显然是彻底错误的。 有人会说,明代阁权不过是皇权的延续,阁臣只不过是皇帝的走狗,我相信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不在少数。可以肯定的说,这种人对明代皇权所受到的诸多制约根本就丝毫不知。 首先,内阁所拥有的票拟权就可以对皇权产生很大的限制作用。景泰年间,景帝为了废黜当时作为太子的英宗之子,改立自己的儿子入住东宫,竟然向阁臣们行贿白银五十两到一百两不等,这种皇帝贿赂大臣的行径在中国历史上算是空前的了,既然今人口口声声的痛斥明朝皇帝是多么的自大专制、皇权是多么的至高无上,那么为什么景帝更易太子要向阁臣行贿,而不迳直行使皇权来决断呢?同样的,在武宗即位后,刘健等提出几条压制近倖的办法,“拟旨上,不从,令再拟。健等力谏,谓„……所拟四疏,(自信正确),不敢更易,谨以原拟封进‟。不报,居数日又言……(表示既不批准票拟,便求退休)。帝优旨慰留之。疏仍不下。越五日,健等复上疏,历数政令十失,……因再申前请。帝不得已,始下前疏,(仍未批准,而是)命所司详议。健知志终不行,首上章乞骸骨,李东阳、谢迁继之,帝皆不许。既而所司议上,一如健等指,帝勉从之”。这是一条内阁经过斗争,终于将自己意志强加诸皇帝的例子。大家都知道正德皇帝是个十分任性的人,那么他为什么也不行使那至高无上的皇权,以迳直否决刘健等的票拟呢?这就是因为内阁制度发展到三杨之后,一般情况时照批票拟已成惯例,要想否决更改,便得提出理由;而武宗又都提
不出合理的理由,于是便只有拖,拖来拖去,还是被迫妥协。 其次,由于票拟是下达皇帝诏令的正常途径,所以明代内阁限制皇帝滥下手诏、中旨的斗争,更加制度化。《明史》《杨廷和传》记载:世宗以孝宗侄、武宗堂弟身分嗣位,欲崇亲生父(兴献王朱祐杬,已死)为“皇”,群臣反对。帝召阁臣杨廷和等,“授以手敕,令尊父母为帝后”。廷和退而上奏说明理由后曰:“臣不敢阿谀顺旨”。“仍封还手诏”。世宗坚持己 见,“当是时,廷和先后封还御批者四,执奏几三十疏。帝常忽忽有所恨”。廷和因乞退休。继任者蒋冕、毛纪继续不肯奉行旨意,毛纪且上言曰:“曩蒙圣谕:国家政事,商确(榷)可否,然后施行。此诚内阁职业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迩者大礼之议(即崇兴献王事),平台召对,司礼传谕,不知其几,似乎商确矣,而皆断自圣心,不蒙允纳,何可否之有”[22]。这是指斥世宗口头上表示与内阁商量,实际上是指责他拒绝众议,独断专行。年少的嘉靖帝在强行下旨行不通后,就只好来软的,于是就发生了下面一幕“帝欲推尊所生,尝遣中官谕意,至长跪稽首。澄骇愕,急扶之起。其人曰:\"上意也。上言'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必祈公易议。\"因出囊金畀澄。澄奋然曰:\"老臣悖耄,不能隳典礼。独有一去,不与议已耳。\"抗疏引疾至五六上,帝辄慰留不允”就是说,皇帝派了太监,一来就向毛澄长跪磕头,苦苦哀求,说‘人孰无父母,奈何使我不获伸’,真是可怜无比,稍有恻隐之心的人见了这样的情形恐怕也是要不忍心的。更何况嘉靖还拿出了金子来行贿呢(行贿大臣以求得大臣支持自己意见的事情,在景帝的时候就已经做过了,这次算是重演了),结果毛澄这些人也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还是铁石心肠,不同意皇帝的要求。但皇帝已经这么可怜巴巴了,就干脆辞职了事。不知道什么原因,嘉靖皇帝对毛澄的感情似乎不错,按明史的记载“帝雅敬惮澄,虽数忤旨,而恩礼不衰。既得疾,遣医诊视,药物之赐时至。其卒也,深悼惜之。赠少傅,谥文简”,可见毛澄此人的确有过人处,否则不会有如此人格魅力,能在拒绝皇帝的要求情况下,还能让皇帝对他如此厚待[23]。 再次,和内阁相配合,还有六科给事中也在制度上直接起着限制皇权的作用。按给事中唐宋本属门下省,金废门下省,明初设六科(吏、户、礼、兵、刑、工)给事中,成为独立机构(满清改隶都察院)。其重要职责之一就是:皇帝所下中旨,内阁未反对,草成敕诏;或内阁票拟,合皇帝心意,批
准执行,都得再发至给事中处详审。如以为有害国家利益,同样可以封还诏书[24]。宣宗就曾“谕六科,凡中官传旨,必覆奏始行”[25]。覆奏约始于北魏、北齐之际,宣宗此谕实际上也是对君主自己专权的一种限制。嘉靖年间,“都察院疏请差御史巡盐,不下阁票拟,(中旨)批答稍误,(迳下六科),户科给事中黄臣谏曰:„我朝设立内阁,凡百章奏,先行票拟。今使内阁虚代言之职,中贵肆专擅之奸。关系匪细,渐不可长。容臣封还原本,以重命令‟。疏入,即加批如制”[26]。之后骆问礼在给穆宗的上疏中“言诏旨必由六科诸司,始得奉行,脱有未当,许封还执奏”[27]。这证明此制是一直存在的。这样,除内阁外,便又多了一重对皇帝独断专行的有效的限制。 通过以上三点便可以看出,明代虽然表面上废去宰相,君主独断专行更加厉害,实际上发展的结果却是,君主行使权力时在制度上受到的限制比过去更大,想要独断专行的困难更多了。当然,在实际执行中这些制度总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错误,这就不是制度本身的过失了。 大体就写这么多了,我想这些简要的论述已经明确的表达了我的观点。现在,黄宗羲所说的“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究竟有无道理,大家应该有所认识了吧。 注释: [1]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原君” [2]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置相” [3]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学校” [4] 钱穆《国史大纲》下 [5] 孟森《明史讲义》 [6] 《明史》“安然传” [7] 谈迁《国榷》 [8]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补遗》 [9] 《明史》“安然传” [10] 《明史》“职官志二” [11] 王圻《续文献通考》:“内阁之名,始自洪武” [12] 《明史》“职官志” [13]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 [14] 钱穆《国史大纲》下 [15] 黄佐、廖道南《殿阁词林记》 [16] 龙文彬《明会要》 [17] 《明史》“职官志一” [18] 杨士奇《东里全集》 [19] 司马迁《史记》“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20]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奄宦上” [21] 刘若愚《酌中志》 [22] 《明史》“毛纪传” [23] 杜车别《对明朝士大夫人格独立个性张扬传统的分析》 [24] 《明史》“职官志三” [25] 《明史》“宣宗本纪” [26] 龙文彬《明会要》 [27]《明史》“骆问礼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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