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季节
春天万物复苏,是一个可爱的季节。因此,我最喜欢可爱的春天。春天来了,天空中飘着蓝蓝的白云,春风一吹,气候变得暖和,桃花开了,小草绿了,燕子从南方飞回,老树也吐出了新芽,冬眠的动物苏醒过来了,到处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春天真是一幅多彩的画!
我喜欢春天,因为气候温和,可以除去厚厚的棉衣,到户外活动感觉最好。
春天百花齐放,争奇斗艳,是一个多彩季节。
春天到处都是披上绿色的新装,是一个希望的季节。
春天万物复苏,所有的动物都苏醒过来了,是一个热闹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细雨。天下起了牛毛般的细雨,它甜润了花朵,滋润了小草。这春雨,令万物苏醒;这春雨,替春天洗了一个白净净的澡;这春天雨,令春天增添了许多的生机。是一个浪漫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风。春天的风是微微的,舒服的,温柔的,不像秋风那么凉爽,不像冬天那么凛冽。只有春风是温和的,让人心旷神怡的。一个温柔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的雾。它随时都会在山村、城市、河流、田野出现,但无人可以知道它的“下一站”。它像一位诡秘的魔术师,把春天的景物都遮蔽了。但也遮蔽不到我对春天的喜爱。这位魔术师把春天可爱的一面遮盖了,让景物若隐若现,充满神秘感。但我却喜欢这种神秘的感觉。是一个梦幻的季节。
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那美景实在迷人。谁能不被春天的美景所陶醉呢?我喜欢春天,不仅是因为春天是绿色的,是美丽的,更是因为春是一年之首,只有在春天播撒希望的种子,秋天才能收获。
学习普通话的体会
普通话是我国的通用语言,是我们日常交流沟通的工具.我认为学好普通话很重要,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不仅能给人一种美感,还能给人一种无穷的享受。我有这样一个体验,以前我本人有许多错误的读音:如四与十,经营与金银,眼睛与眼镜,老鼠与老师,我总是分不清怎么读,我还记得有一位亲戚与女友第一次去未来岳父家,因为国语说得不好,差点误会了。这位亲戚是广东人,他的国语说得不好,而她的女友是北京人,当时,女友的父亲问这位亲戚多大,他想说是二十九,但却说成“爱死狗”,问他在哪里
工作,他想说是在师范,却说成是“稀饭”,差点把未来岳父气死。可见学好普通话是多么重要。
自从开始学习普通话,我已经矫正了许多自己以前的错误,同时也增长了许多自己以前不知道的知识:如儿化,轻声,多音字。学普通话的过程,有苦也有乐。我是这样学习的:
一是学好拼音,掌握好发音。每天我都早早的起来听录音,跟着读,不懂的就向其他人请教,有时为了读准一个拼音,经常练到嘴巴发痛,舌头发硬。
二是借助一些多媒体软件来学习,听读,自己跟着读。听收音,看电视尽量看普通话主持的节目,从而达到耳濡目染的效果。
三是向字典请教,不懂就查,尤其要注意一些字的多音与多义,我还把自己常常读错的多音字,难读的字注上拼音,并用笔记本记下来。这样可以做到更有针对性,这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四:大胆说用普通话交流。我平时一有空就与网上国语好的朋友说话,听他们说,还有自己试着说,另外让他们纠正的我的读错的音。
总之,通过普通话的学习,使我受益非浅。
我的学习生活
我的学习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它给我带来无穷的乐趣。
在课堂上的学习,是有老师跟我们一起进行的。课堂气氛非常活跃,给我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色彩。
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之外,在课外时间我的学习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比如在宿舍,宿舍既是休息的地方,也是读书的好场所,尤其是午休前时间。每天吃完午饭,同室舍友一个个像变戏法般翻出各种各样的书来读,有图书馆借来的,有书屋租来的,有自己花钱买的,可谓来源之广。这些书中,有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有描述项羽夺权争霸的《西楚霸王》,有展现一代女皇风采的《武则天》„„世界名著固然精彩,包罗万象的杂志也令人爱不释手,我们看属于自己的《女友》,看描写我们的《金色年华》。还看已经与我们擦肩而过的《少男少女》;心情不佳时去寻觅《知音》。与人交往受挫时找《做人与处世》,在《大众电影》中目睹心中偶像的风采,在《科幻世界》中创造未来。
一本好书在手,一切烦恼都抛于脑后,因为有书,午休看,晚睡也看,曾无数次打手电筒躲在被窝里看,甚至不惜冒险点起蜡烛也要看,经常因此而遭到宿舍检查人员三番五次的敲门警告。读了一本好书,总是希望有人与你分享。每天晚上的“卧谈”时间我们谈得最多的也是书。我们评中国四大名著的文学价值,论柯林斯的成名之作《白衣女人》,辩《黄埔将帅》,析《红与黑》在文学上的地位„„连作品中的主人公也要评头
论足一番;我们谈吴三桂、评林黛玉、薜宝钗、赞武则天,骂慈禧太后,我们各抒已见,侃侃而谈,神采飞扬。古语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
但我们读书既不求黄金屋,也不为颜如玉,我们求的是知识,一种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用它来开拓我们的视野,武装我们的头脑,充实我们的精神世界。
我最喜爱的动物
猫是我最喜爱的一种小动物,我喜爱猫的原因不单只是因为它长得可爱,常逗人欢喜给生活带来乐趣。而且更大程度上是因为它是一名出色的捕鼠能手。
猫和虎同属一科,它们的长相相同。尽管大小悬殊,但猫却具有着虎的种种优点。强健的四肢使它有极快的奔跑速度。脚上的爪子使它不但能在平地上疾走如飞,而且能沿墙壁上房,爬树跳,追捕老鼠。脚底下的肉垫,使它走起路来悄然无声,能偷偷地接近老鼠,轻而易举地把它抓住。
猫还具有一些虎所不能与之相比的优点:猫的眼睛可神了,即使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也能看清楚东西,再狡猾的老鼠也逃不过它的眼睛。它的耳朵非常灵活,能够随意转向声音的来处,只要有声音,哪怕是极小的,它也能及时分辩。
猫的胡须很长感觉十分灵敏,能够测量各种洞口的大小。这样一来,老鼠一旦遇见了猫,便注定是难逃了。
猫只有在夜晚才显特别精神,是猫进行捕鼠的最好时机。白天,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有时它很贪玩,出去一天一夜也不回家,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等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我家有了猫之后。晚上再也听不到老鼠偷食的吱吱声。再也不怕老鼠会咬坏或打坏家中的物品。每晚都可以睡上一个安稳的觉。
猫有时特好玩,你在桌上静静地看书或作业时,它会悄悄地来到你的脚边钻来钻去,也喵喵地不停叫几下,有时还会爬到书桌的另一面,扑在那里眯着双眼,静静地陪着你阅读书本,你每每会伸出手来,抚它一下,猫很可爱也懂得人性。
多可爱的小猫啊!
我的假日生活
在我的假日生活中,有很多事是我喜欢做的,但我最感兴趣的一件事还是爬山。我之所以喜欢爬山,是有原因的,说起来,还有一段故事呢!从小,我就体弱多病,身体瘦小的,经常被别人拿来做笑料,他们经常开玩笑地说:“一刮风就不见你了”!六岁那年,我开始读小学了,二年级第二学期的时候,我们班组织同学们去郊外爬山。那座山很高很陡,我一看见就害怕了。毕竟是第一次嘛!开始爬山了,我跟着同学们爬呀爬,
还没爬到半山腰,我的腿不听使唤了,看着同学们个个爬得那样起劲,当时我急得哭了,同学们转过头对我说:“还没爬到半山腰你就爬不动了,真没用!”当时我觉得很惭愧,恨不得找个地方钻进去!这时班主任走过来对我说:“小华,别哭!来,老师拉你一把”!就这样,班主任拉着我慢慢地继续前进了。好不容易到了山顶,我累得满头大汗,我真恨自己没用,不但没帮老师反而拖累了老师。接着活动开始了,老师说:“爬山不但可以锻炼身体,而且还能锻炼自己的意志”!当时老师说了很多我都深深地记在了心里。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就去爬山。爬山不仅可以锻炼我的身体,而且还受益不浅。爬山的时候,除了可以欣赏风景外,我还在山上收集了许多珍贵的花草树木,认识了很多昆虫,对我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助,使我从中感到爬山的好处。
有时也与亲朋好友共同领略那山顶不同方位的风光。有一回爬丰门岭,同去的还有两位同伴,每人背一水壶一袋面包,早上八时出发了,一路观赏着路旁的稻田、树林、房屋、竹林感受着野外清新怡人的田间气息,兴奋地赶路。来到山顶,放眼一望,整座城市尽收眼底,近处是一片新开发区,幢幢高楼大厦林立其中,造型各异,装饰物品种多样,远看如花的海烊。楼与楼之间错落有序地布满了井然有序的大道,汽车不断地在楼间来回穿梭,一片繁忙景象。
爬山不仅丰富了我的假日生活,而且还锻炼了我的体魄。我喜欢这样的假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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