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方案
第一章 安全制度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安全方针及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员研究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在施工项目中,应完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2.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发生。
2)降低轻重伤事故频率,年度负伤频率小于1‰,重伤率为零。
3)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二、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目标: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分公司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职责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在施工生产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职责目标考核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2.各专业班组应制定和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务必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59-99)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坚决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职责制
1.1 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负必须的安全职责,本着“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安技部门指定统一的:
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2)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制; 3)各工种安全生产职责制; 4)各公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制; 6)安全职责目标考核规定; 7)安全检查制度; 8)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
以上制度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1.2 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职责目标进行分解,将职责落实到人,细找到班组。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务必理解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管理职责制和管理制度的教育。 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教育。 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评价教育。 ⑥、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处理和改进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管理职责制和管理制度的教育。 ④、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的教育。 ⑤、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宣传和教育的组织和实施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劳务队管理职责制和管理制度的教育。 ④、安全生产的组织和实施教育。 ⑤、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宣传和教育的组织和实施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教育。 ④、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教育。
⑤、安全宣传和教育的组织和实施教育。
在建筑工程中,安全生产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教育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一般教育、项目部教育和班组级教育。其中,一般教育包括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以及企业和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项目部教育则包括施工项目状况、现场安全礼貌管理要求、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等方面的教育。班组级教育则包括本班组的施工状况和安全要求、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职责制、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等方面的教育。
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进入施工现场时,务必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对于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等情况,务必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在高处作业时,不允许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务必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在各个操作岗位上,也需要进行安全教育。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以及其他人员的教育。对于项目经理,需要进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以及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
的关系等方面的教育。对于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需要进行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等方面的教育。对于其他人员,需要进行本岗位的安全职责和操作规程教育、安全检查和事故处理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内容包括: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教育;
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的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的教育; 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的教育; 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教育; 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的教育;
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的教育内容包括: 安全员岗位工作资料和职责的教育; 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的教育内容包括: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职责制的教育;
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的教育; 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的教育; 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的教育; 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的教育; 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的教育; 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的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内容包括: 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职责制的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的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包括: 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的教育; 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的教育;
危急状况下的处置要求的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形式包括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每种检查都需要有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包括巡检、季检、专项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包括: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安全健康计划; 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 检查现场用电; 检查现场工作环境; 脚手架检查;
气焊、电焊施工检查;
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 机械防护罩检查; 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 危险材料使用; 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1、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督实行,包括非严重违反、严重违反、故意违反、重复违反、忽略降低危险和其他处罚。根据不同的违反状况罚款,检查方包括传讯通知。
2、制定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3、进行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4、特种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包括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5、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6、现场设专职安全员,绘制本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现场按此图设置安全标志,不得遗漏。在人行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雨篷等危险处要有安全防护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栏杆采用Ф48×3.5的钢管进行搭设,密目网围护,围护高度不小于1.2米,横杆间距0.4米。
7、脚手架搭设及安全网挂设严格按“脚手架搭设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8、现场各种用电机械、电气线路要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漏电保护装置应贴合规定,配电箱应上锁,并有防雨措施及安全标识。专职安全员应组织电工、机械工经常定期检查其完好程度。
9、现场应有消防、保卫安全标志,制定防火制度,设有消防栓或配备必须数量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审批制度。
10、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本方案“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干线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绝缘导线穿钢管或塑料管埋地敷设,并采用三相五线制。
6、为了确保安全,需要在通道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位置进行防护措施。预留洞口和坑井需要进行层层封盖,通道口则可以使用钢管和竹架板搭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需要用钢管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水平横杆间距为0.6米,并挂安全密目网进行围护。
7、为了确保各种机械的安全,需要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并进行定期检修,持续保持机械的完好。非机械工人严禁开动机械。
8、任何人不得在2米以上向下或向上乱扔器材、垃圾、工具等。砌体工不得向外砍砖。
9、脚手架上严禁超载。如果在架板上摆放砖块,只能侧码三层,材料不要集中堆放等。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允许荷载为:结构架3000N/,装修架2000N/,工具式脚手架1000N/。
10、斜道的坡度应为1:3,每30~40cm设一防滑条。临边需要设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11、所有进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如“九不准”:不准在井架上行走,不准在井架下停留,不准吊栏久停空中等。安全宣传教育必须普及,确保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12、冬季施工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
12.1、现场需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进场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2.2、在冬季施工期间,对重要分项工程部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3、冬季施工需要做好防火工作,取暖及生产用火必须做到有专门设施,有值班制度,有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液体生炉子和使用电炉子。
12.4、冬季施工需要做好防寒工作,入冬前要对现场使用的机械等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凡固定位置的机具要有防寒设施。
12.5、冬季施工需要做好防毒工作,宿舍、暖棚必须设置通风口,设专人看管,持续空气畅通,防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中毒事故发生。
12.6、冬季施工需要做好防滑工作,脚手架和行人道的搭设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扫雪霜。
12.7、冬季施工需要做好防爆工作,乙炔发生器的保险装置必须良好有效,遇有冻结要及时用热水溶化,严禁用火烘烤。
12.8、冬季施工临时用电应注意安全,电线应架空设置,不能拖地,所有的用电设备都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业电工随时检查。
第二章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及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一、施工临时用电、现场安全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1.8米。
17、在移动建筑机械或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中,应选用容量适当的无接头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以符合国标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绿/黄双色线只能用于保护零线或重复接地。
18、使用打夯机时,应穿戴绝缘用品,并由专人调整电缆线。电缆线长度不应超过50米,严禁缠绕、扭结和跨越。
19、照明系统中,每个单相回路上的灯具和插座数量不宜超过25个,应安装熔断器保护,并在负荷侧安装漏电保护器。
20、工地照明灯具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必须绝缘良好,禁止使用老化或破损的器具。
21、临建用电线路必须设置安全变压器,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22、单相和二相线路中,零线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布线应整齐、牢固,并在金属脚手架上设置木横担和绝缘子。
23、现场办公宿舍和工棚内的照明线,除橡套软电缆和塑料护套外,应固定在绝缘子上,并分开敷设。穿过墙壁时,应设置绝缘套管。
24、室内固定式灯具的悬挂高度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得低于3米,露天应选用防水灯具。
2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时间应合理配合,以实现分段保护功能。
26、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临时用电安全生产制度,明确用电负责人、值班人员和维修人员,并确保他们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触电解救法和人工呼吸法,经常参加安全研究。
27、非电工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电气操作,必要时应及时制止。
28、加强安全教育,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教育所有用电人员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建立健全有关安全法规、规程和制度,禁止违章作业。
29、加强运行维护和检修试验工作,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定期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地填写好工作记录。在恶劣天气时,应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巡视和检查,检查时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在进行维修工作前,必须将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