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第一章:聘用制度„„„„„„„„„„„„„„„ 2
2、第二章:人事制度„„„„„„„„„„„„„„„„ 2
3、第三章:考勤制度„„„„„„„„„„„„„„„ 4
4、第四章:员工的行为规范„„„„„„„„„„„„„„5
5、第五章:出入登记制度„„„„„„„„„„„„„„„6
6、第六章:公示确认事项„„„„„„„„„„„„„„„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特编制本《员工守则》,以规范经营管理,端正人生价值信念.
第 一 章:聘 用 制 度
一、员 工 的 招 聘
1、所有新招员工入职前,必须认真配合公司进行入职审查,如果经审查发现所提供的数据及资料存在虚假情况,按无效合同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一概由员工个人负责。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一经发现公司有权立即予以辞退。 1)、存有刑事、行政处罚记录者;2)、精神病或传染病患者;3)、被原单位除名、开除者;4)、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为不适合者;5)年龄未满18周岁;6)公司认为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 3、新聘员工报到时,必须办理报到手续:
1)、用黑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2)、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及1寸相片2张;3)、学历证明、技能资格证;4)、近期体检证明(县级以上医院);注:提交2、3项证件时需要与原件核对。 4、新员工入职具体规定:
上班一个月内双方默认为试用期并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有自主选择是否建立正式用工合同的权利,如一方决定不建立正式用工合同,应提前3天告知对方劳动合同届期终止。
二、新员工的转正
1、新员工经试用合格后方可录用为正式员工,新员工入职后试用期期限按照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来确定。
2、新员工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或在其它方面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解除该劳动合同关系并无须作出任何解释及经济补偿。
3、公司有权根据试用期员工的考核情况和实际情况,选择终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调换岗位、继续试用或正式聘用。
4、在试用期满后,由部门经理/主管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填写《员工工作表现转正表》,此表须交到公司行政部按权限审批。(如果转正后工资会调整的,公司行政部会为员工办理相关工资调整手续交到财务处)。
第二章:人事制度
一、工作时间(本时间不适用两班制人员及相关辅助岗位人员): 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加班:视任务情况而定
二、工资
1、办公室人员采用“岗位工资+福利”的工资福利结构,其中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全勤奖。
2、生产人员(含生产管理员)采用“计件工资+福利”的工资结构或“计时工资+福利”的工资结构。 3、公司辅助岗位员工的工资:后勤人员如饭堂工作人员、保安员等,他们是:岗位工资+福利,其中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福利。
4、公司每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三、请假规定:
1、请假流程:由员工本人填写《请假单》——报部门负责人准许并签字(或者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工作交待——交行政部考勤人员备案
2、请假时间一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时间二天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在三天以上的,需由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批准。管理人员请假由副总或总经理审批。
3、请假需经批准后工作交接清楚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4、员工请假伪造事由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四、职位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 1、调职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员工须服从安排; 2)、员工个人变更工作岗位的,要在原岗位最少工作半年,同时须向所属部门主管和行政部方面提出。 3)、主管级以上员工调动或跨大部门调动须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下属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可视为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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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司工作安排,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5)、各部门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达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根据业务需要,有权调动下属员工的岗位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6)、被调动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应于10日内,普通员工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被调动员工由于所管事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经批准可酌予延长,但最长以5日为限。
2、晋升、降职或调级: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能力及表现,员工可被提升或调级,在考核评估合格后由行政部按程序报审后方可任命或调整。 1)、对于任何升职机会和空缺,公司可首先酌情考虑公司内部员工。
2)、员工在职期间,经考评若对工作不能胜任或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做出降级降职处理,工资和福利也会相应调整。
3、劳动合同的解除: 1)、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员工提前30天书面辞职,劳动合同解除。 4)、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被公司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同时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行政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E、员工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F、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 G、其它危害公司利益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 A、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公司与员工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5)、员工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核准,擅自离职者由员工承担违约责任。 4、离(辞)职办理基本流程:
向部门主管/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辞工到期日——填写《辞职确认表》——部门主管/经理审批——部门交接——公司行政办理离职手续 六、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 1)、员工守则培训,每一位新员工在进入公司岗位之前,必须对公司的传统企业文化,基本制度与相关规定作深入了解,行政部要对员工进行专项的宣传和培训并及时分类建立档案,该项工作由行政部负责。 2)、要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包括岗位职责说明书,工作内容、流程、岗位特殊性的规定制度等。该项工作由该员工的直接主管负责,并在该员工上班一个星期内将培训记录表交到行政部存档。 3)、各项培训记录表,将由行政部提供,培训者与被培训者都要签名备存。 一)、食宿安排:
1、公司以收取水电费方式为管理人员提供宿舍,亦可自行选择在外租住。 2、公司可提供工作餐(含中餐、晚餐),如需在公司内用餐的员工,提前一天到公司行政部报餐,每餐收取2元餐费,餐费将在工资内扣除。 二)、宿舍管理制度 1、员工入住公司宿舍时,由行政部登记安排,非经登记许可者不得入住公司宿舍,非予登记许可者不得留宿外人,非住公司宿舍的本公司员工也不得随意进入宿舍区。
2、住宿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暂住证(由公司行政部到当地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统一办理),办证费用将在各自工资内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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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及公司财物,离开宿舍时必须锁上房门或大门,关好窗户。 4、宿舍内不得擅自安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准私接电路。 5、住宿人员休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或发出噪声。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一定的绩效工资,以作惩罚。
7、不得在公共走廊、楼道及其它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牲畜,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投掷杂物等。
8、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宿舍,若有发现应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9、宿舍区禁止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及违法犯罪活动。
10、员工如辞职或外住需搬离出公司宿舍时,须由行政部出示证明后方可搬离宿舍。
11、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照价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以上为公司宿舍管理制度,是每一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的,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的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扣罚工资或按照严重损害公司财产之违约行为处理,如已触犯治安管理法或刑法的将交由相关行政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考勤制度
一、考勤制度制定的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管理:
1、所有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公司行政部管理,各部门设置兼职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考勤员由各部门管理者兼职。
2、公司标准考勤时间为:(办公室)上午:8: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晚班视任务情况而定。 3、公司职(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4、所有职(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处分及相应的行政处罚。
5、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而私自外出办事者,将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业务员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在业务去向明确写明外出原因及事项,否则按外出办理私事处理。 三、请假管理
1、公司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轮休日、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病假的管理:
1)、病假的定义:是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事前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县级别以上)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假手续不齐全的,以事假或旷工论处,) 2)、病假的工资核算:
A、计时员工病假按照请假天数从工资里面扣除,计件员工按计件核定。 7、事假的管理:
1)、事假的定义:员工因个人原因或家庭需要办理的非工作事务,(但不包括赚职、打短工、跑外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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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假必须书面申请请假原因,不接受电话请假。 8、旷工的管理 1)、旷工的计算标准: A、员工超过规定时间上班的:
a、超过5分钟至30分钟为迟到;b、超过30分钟至1小时以内按旷工1小时论处;c、超过1小时按旷工半天论处;
d、当月累计迟到超过3次者,每3次按旷工半天论处。 B、员工未到规定时间提前下班的:
a、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b、超过15分钟提前下班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c、当月累计早退超过3次者,每3次按旷工半天论处。 2)、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均记为旷工:
A、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B、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C、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3)、旷工的工资核算:
A、旷工半天的,扣全勤奖及当天的出勤工资1.5倍.。 B、旷工1-2天的,扣全勤奖及3倍的未出勤工资。
C、当月累计3天(含三天)旷工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补偿费用。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给予解除劳动关系。不给予任何补偿费用。 9、婚假与丧假的管理:
1)、公司每一位员工享受一次有婚假2天,有丧假2天。
2)、规定期限内的婚假与丧假不扣员工的工资,但不享受当月的全勤奖。 10、产假的管理: 同事假管理条例。
第四章:员工的行为规范
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总则:
1、对企业忠诚,认同公司敬人敬业、求实创新的企业文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2、在企业遇到不法侵害、自然灾害和其它危害企业利益的特殊事件时,应挺身而出,保护企业财产和人员生命安全。
3、实事求是,不欺下瞒上。
4、工作中精诚合作,不推诿扯皮,不推过邀功。 5、严格保守企业秘密。
6、不在外单位兼职,不从事影响本职工作和企业利益的任何活动。 7、同事间以诚相待,团结友爱,相互尊重。 8、积极参加企业举办的社会公益活动。 9、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
10、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文明入厕;讲究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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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损坏公共设施,爱护公物。 12、不制造影响他人工作和休息的嗓音。 13、救死扶伤、尊老爱幼。
14、生产车间的操作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将手机带入生产车间。 二、消防与安全规定: 一)、火灾的预防:
1、禁止在厂区内非吸烟区吸烟、动用明火以及带火花的作业;凡需要从事明火或带火花作业的,要向公司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必须填写“动用明火申请表”,做好防火措施,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果长时间必须经常使用明火作业的,如车间的预焊作业,则每一位使用者都必须和公司签订安全消防协议,制造部主管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消防防范协议。
2、班前班后,各部门要做好安全防火检查,指定专人负责关闭水、电、气、门窗等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3、生产、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安全规定执行。
4、安装、使用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5、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施或器材,不得占用防火通道,堵塞消防通道。
二)、火灾的扑救工作:
1、任何部门、任何人员发现火情,必须迅速准确地报警(火警电话119),关参加扑救。 2、公司任何员工接到报警,必须迅速赶到火场,进行安全扑救。
3、火灾扑救后,起火部门要保护好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情况。 三)、消防奖惩制度。
1、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2、对违反消防规定部门和人员将实行以下处罚: 1)、对在消防器材或设施堆放物料,影响其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安装和铺设不符全要求的,不按要求领用、使用和保管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行政部门每月组织的安全检查责令其当事部门及当事人进行整改,逾期不进行整改,并没有造成危害的,行政部将对当事人或部门当月的工资进行1%-5%的扣罚。造成后果的,将根椐后果的等级进行处罚,扣当事人当月的绩效工资,甚至做出除名处理。
2)、对使用明火不申请或不签订安全消防协议的,行政部有权责令其停工,并根据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的工资5%-10%。如果不听命令的,公司有权辞退当事人并扣除其当月的绩效工资。
3)、擅自挪用、拆除、停用、破坏消防设施的,除按实物的价值或维修价进行赔偿外,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并除名。
4)、在非吸烟区吸烟者,经发现第一次,扣当月工资5%,第二次,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开除处理。 5)、过失引起的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当月工资10%-15%,并记警告一次。 6)、火灾扑灭后,隐瞒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伪造现场者,扣绩效工资,除名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 :出入登记制度
一、本公司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厂服,佩带厂证,出入厂必须打卡,包括上下班,中休或中途离厂。
2、上班时间如有特殊原因出厂,需填写《人员放行条》或请假条,经行政部审批后交于保安人员才可出厂(在出厂门时要打卡)。 3、如有物品携带外出,需填写《放行条》,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审批后交于保安人员方可出厂。
4、本公司货车出厂,须由仓管员审批的《车辆放行条》。
5、车辆出厂检查:公司货车凭《车辆放行条》与《送货单》等放行,同时保安人要仔细检查出厂车辆,包括:各座位、车厢等。
注:本公司货车晚上六时起需出厂的,必须由行政或副总批准后方可外出。
二、非本公司人员:
1、来访人员无携带物品(无论是否开车)入厂前,保安员应主动上前询问其来访事宜.然后到保安室填写好《外来人员出入情况登记表》,包括来访时间、来访人员姓名、单位、本公司被访问者姓名等(详见外来人员出入情况登记表)。保安人员经电话确认后,发放“会客单”,来访人员应在“会客单”填写好相关事项方可进入厂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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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人员离厂前要将“会客单”交由被访人签名,离厂时应将“会客单”交回保安部注销离厂时间后方可离厂。 2、来访人员携带物品(无论是否开车),入厂前,需填写《外来人员进出登记表》,一定要注明清楚“自带物品》的数量,保安员签名确认后,方可入厂。
3、来访人员出厂(无车),如无携带物品,则交回“会客单“后方可出厂;如携带了厂区内公司的任何物品,则必须出具联系部门经理或主管签认的《放行条》,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4、来访人员出厂(有车),如无携带物品,则交回“会客单”后可出厂;如入厂前车上无携带物品,但因业务工作需要,携带了厂区内公司的物品出厂,则必须出具联系部门经理签认的《放行条》,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5、来访人员出厂(有车),所携带的物品是来访人员入厂时的自带物品,以及携带了厂区内公司的任何物品出厂,由必须出具部门经理或主管签认的《放行条》的,经保安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厂。
6、给公司送快递或收快递的人员在经登记后确认后进入厂区内。另:需要提取或交重货的,必须由经手部门开放行条并审批经保安员确认后方可出厂。
7、如公司请来的维修人员、安装人员等也必须视同来访人员进行登记,并发给“会客单”(同时,责任部门必须全程陪同,直到送出门口)。
8、供应商来本厂送货时,也需要办理登记,但可以不需要登记被访人员名称。供应商车辆出厂时须由仓管员开《车辆放行条》后经公司业务经理批准,保安员经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 9、如有重要的客户来访,则可在相关业务人员陪同下免办会客登记进入。
第六章 公示确认事项
本《员工守则》已由各员工细致阅读并作深入了解,亦已作为《劳动合同》的重要附件并与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员工守则》由公司保留若干份,员工人手一份,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公司盖章:
员工签名: 7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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